46岁独居离世,没有配偶子女,父母也早已去世,她的遗产怎么办?上海这起真实事件,把很多人心里的“终极恐惧”摆到了台面上。 这位蒋女士长期独居在上海虹口,12月不幸离世后,因为没有法定继承人,她的身后事和遗产处理一下子成了社会热点。12月21日,虹口区官方通报,明确三点:第一,居委会已经联系她生前单位和远亲,预计在12月底前为她举办告别仪式,让她体面走完最后一程;第二,初步核查显示,蒋女士目前没有法定继承人;第三,居委会将于12月22日向法院申请确认遗产管理人,法院也表态要开通绿色通道,当天就受理立案。 按照我国法律,如果一个人去世时既没有立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他的遗产就会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本案中,如果最终由区民政局被指定为遗产管理人,就会先依法清理遗产、处理债权债务,剩下的钱再通过法定程序,用于扶贫济困等公益用途。这也算是“取之于社会,最后再回馈社会”。 这件事之所以触动这么多人,是因为太典型了。现在大城市里,独居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既没立遗嘱,也没指定意定监护人,真要有一天突然出事,谁来帮你办后事,谁来处理你的财产,其实都是问题。《民法典》早就规定了意定监护制度,成年人可以提前书面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万一以后失去行为能力,就有人替你做决定。现实里,真正去做这些安排的人并不多。 这次事件里,居委会主动站出来,法院开绿色通道,民政局将来依法管理遗产,流程是规范的,态度也有温度。对普通人来说,这件事最大的意义,就是提醒大家:别等到出事才想到“万一”,提前立个遗嘱、考虑意定监护,其实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身边的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