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男友去家里住怎么可以对女友性侵? 17岁的男孩小董与17岁的女孩丽丽确定恋爱关系,两个人在出外旅游时,丽丽邀请小董去郑州的家中居住。丽丽称她跟小董说好要分房睡,但小董却留在了自己房间,然后对她进行性侵。丽丽后报警称被强奸,法院认为邀请你去她家住不等于性同意,因此判处小董2年9个月。 而小董的母亲称,女孩邀请去她家住,儿子并没有采取暴力手段,无任何强奸行为,而且女孩还在我儿子被拘留后发信息“好想你”。 目前,小董已提出上诉。 两个孩子才17岁,还是未成年人,对爱情的认识还懵懂无知,就像两孩子玩过家家游戏。因此通过这件事也提醒家长,孩子的性爱教育非常重要,教育孩子未婚千万不要同居。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