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年前的那个冬天,南京博物院的一间办公室里,一位院长手握一本《文物保护法》,用生命为代价,向那个时代的荒诞发出了最悲壮的抗争。他叫姚迁。他是真正的文博脊梁。1962年调入南博,主持编纂了《南朝陵墓石刻》《六朝艺术》等大量珍贵文献。他为人正直不阿,面对当时一些“老同志”以权谋私、长期占用馆藏珍贵字画(如仇英、文徵明真迹)不还的情况,他没有选择沉默。他拿着借阅清单一次次上门催讨,哪怕得罪权贵也在所不惜。因为这份“较真”,厄运降临。他们先诬陷他贪污,查无实据;再诬陷他作风败坏,依然查无实据;最后,他们利用一篇本属于下属、却被擅自署上他名字的鉴定文章,颠倒黑白,构陷他“学术剽窃”。更令人痛心的是,《光明日报》在未作核实的情况下,于1984年8月连续发文点名批判,将他钉在“以权谋私”的耻辱柱上。把名誉看得比命还重的姚迁,在巨大的舆论压力和绝望中,于1984年11月8日自缢身亡,年仅58岁。苍天有眼,公道自在人心。1985年,中纪委调查组进驻,最终认定报道失实,姚迁获彻底平反。《光明日报》也刊登了检查,向其家属道歉。姚迁先生走了,但他留下的警示从未过时。他用生命告诉我们:文物是国家的瑰宝,不是私人的玩物;原则是生命的底线,不容权力的践踏。致敬姚迁,真正的护宝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