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国宝不想还,还要把讨债的院长往死里整,这手段真是绝了!当年姚迁为了追回被“借”走的文徵明、仇英真迹,硬是被扣上了屎盆子。 顶头上司汪海粟更是阴,逼着胡福明给批判稿签字。全单位没人敢吱声,就胡福明是个硬茬:“这根本不是事实,我签不了!” 姚迁可不是普通的院长,1962年就到南京博物院当副院长,后来接了班,一辈子跟文物打交道,把南博的一草一木、一碑一画都当宝贝护着。1981年底那事儿,说出来都让人牙痒,几位省级老领导打着“鉴赏学习”的旗号,要借文徵明的《万壑争流》和仇英的《江南春》,这可是一级文物,按规定压根不许外借,二级以下都得走省级审批流程,姚迁哪敢轻易松口?可架不住对方身份特殊,软磨硬泡,最后只能亲手把画包好,反复叮嘱“就借15天,温湿度得控制好,千万别损坏”,还特意建了借阅台账,谁借的、借了啥、哪天借的,记得明明白白,可人家连借据上的日期都懒得填,拍屁股就把画拎走了。 15天到期,画没影儿。姚迁去催,对方说“在上海开会”;过俩月再去,又说“去北戴河疗养”,理由换得比翻书还快,明摆着就是不想还,传闻那两幅画早挂在私宅客厅里,还专门让荣宝斋重新装了裱,享受着恒温空调待遇。换别人可能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姚迁认死理,他说“文物不会说话,但我们要替它们说‘不’”,拿着台账一次次上门,一次次发函,硬是把这些“大人物”得罪了个遍,背后被骂“不识大体”“一根筋”,他也不在乎,眼里就盯着那两件国宝能不能回家。 那些人被催得不耐烦,就开始琢磨整人了,手段阴得很,全是以前整人的老套路。先查姚迁的生活作风,翻来覆去没找到半点毛病;又诬告他贪污外汇,列为省里的经济大案侦察,最后查来查去,纯属子虚乌有。这两招没奏效,他们就换了更毒的,拉拢了以前被姚迁严厉批评过的工作人员,还有文革时的造反派头头,策划了“学术剽窃”的假罪名。其实就是有研究员把姚迁在鉴定会上的观点记下来写成文章,还偷偷加了姚迁的名字,现在反倒倒打一耙,说姚迁强迫署名、剽窃他的成果。 1983年,这些编造的材料被送到了《光明日报》,记者连采访姚迁都没做,就炮制出了批判稿。更过分的是,1984年8月26、27号,这家报社连着发了三篇文章,还配了评论员文章,一口咬定姚迁“以权谋私”“侵占学术成果”,把他批得一无是处。当时汪海粟作为省委宣传部部长,自己不想担责,就把副部长胡福明推出来,逼着他在批判稿上签字。那会儿整个单位都被这股邪气压得喘不过气,没人敢站出来说句公道话,生怕被牵连,也就胡福明敢硬刚,当场顶了回去,这份勇气在当时真的太难得了! 姚迁想解释,可记者根本不听,还打着“中宣部指示”的旗号给他定性。1984年9月,他被撤职,顶着“学术骗子”的骂名,承受着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申诉无门。1984年10月,这位58岁的老院长,在绝望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桌上还摊着没写完的文物档案,手里攥着那张没填日期的借据。他到死都没等到国宝回家,没等到自己沉冤得雪。 好在公道虽迟但到,1985年中央纪委调查后,认定这是一起冤案,为姚迁平反昭雪,汪海粟被撤职追责,《光明日报》也公开道歉。南博后来追回了部分借出的字画,从此立下规矩,一级文物再也不出库。2006年新展厅开放,文徵明和仇英的那两幅画摆在最显眼的位置,说明牌下特意加了一行小字:“1981—1983年曾非正常流转,1984年回归”,这行字背后,是一位老文博人用生命守护的底线。 现在回头看,姚迁的遭遇太让人痛心了,他只是想守住文物保护的规矩,却被权力构陷,落得如此下场。而胡福明的硬气,更让我们看到,在黑暗面前,总有人愿意坚守真理,不向强权低头。那些借画不还、构陷忠良的人,看似一时得意,最终还是逃不过历史的审判。文物是国家的瑰宝,守护它们的人,本该被尊重、被铭记,可姚迁却用生命付出了代价,这背后暴露的权力滥用、媒体失责等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