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大国的学者卢麒元,近日在北京公开发声。他提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主张:“立法者每次参与都要政审!”他说,因为最严重的渗透,是通过“立规矩”。他发声针对两个事:第一,近几日我们的法律中出现了“优先采用国际标准”的条款;第二,立法者本身的背景与利益冲突政审。 很多人一听到 “国际标准”,就觉得是先进、是接轨、是跟世界做生意的通行证。可事实真的如此吗?前些年,咱们的光伏产业异军突起,硬生生从欧美垄断的市场里杀出一条血路。结果欧美反手就搬出所谓的 “国际标准”,给咱们的产品设下重重壁垒。他们制定的技术指标,看似中立客观,实则全是为咱们的企业量身定做的门槛。 你想出口?行,先改生产线,先买他们的专利,先把利润的大头拱手相让。这哪里是标准,分明就是套在咱们脖子上的枷锁! 更要命的是,现在有些国际标准早就不是单纯的技术规范了,里面掺进了太多意识形态的私货。 就说最近欧盟搞的碳边境调节机制,按照欧盟的说法,进口产品要符合他们的碳排放标准,否则就要缴纳高额的碳关税。可问题是,这个碳排放标准的制定权完全掌握在欧盟手里,他们甚至连计算标准都搞双重标准。 2025年底欧盟发布的CBAM新草案里,把2026年正式实施期的默认值计算逻辑从“全球平均”改成了“国别平均+惩罚性溢价”,这一下直接把中国企业推到了悬崖边上。 仅仅因为这个计算逻辑的改变,中国钢材出口企业如果无法提供自己的实际碳排放数据,每出口一吨钢材就要比过渡期多缴纳约100欧元,折合人民币760元,对于利润微薄的钢铁行业来说,这笔额外成本足以吞噬掉所有利润。 欧盟给出的中国区域默认值在全球范围内都属于“顶格区”,咱们的钢材产品还没开口卖,成本基线就比土耳其同行高出近1300元/吨,在同质化竞争激烈的市场里,这基本就意味着直接出局。 要知道,这次CBAM扩围直接覆盖了180种下游产品,其中94%是工业供应链产品,这些产品的进口额占现有CBAM监管范围的53%,也就是说,咱们一大批出口企业都要被这个“国际标准”卡脖子。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早就把“国际规则”当成了谋求霸权的护身符,他们奉行的是“合则用,不合则弃”的双标逻辑,自己制定的标准就强迫全世界遵守,自己不遵守的就随意退群毁约。 最典型的就是在人权领域,他们精心构建了一套西式人权标准体系,把不符合他们价值观的状况都归为“侵犯人权”,还把这套标准塞进一些国际行业标准里,比如在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国际标准中,加入所谓的“劳工权益”条款,动辄就以“不符合标准”为由制裁其他国家的企业。 美国年复一年发布《国别人权报告》,编织涉疆谎言,本质上就是想把自己的意识形态通过标准渗透到其他国家的经济体系里。再比如在多边贸易领域,美国滥用“长臂管辖”,以“不符合国际市场标准”为由对中国输美产品加征关税,却反过来指责中国的反外国制裁法“破坏自由贸易”,这种强盗逻辑说白了就是把国际标准当成了打压竞争对手、维护自身霸权的工具。 这也就不难理解卢麒元为什么会强调立法者参与需要政审,因为立法层面的“优先采用国际标准”一旦被滥用,就相当于给这种渗透打开了方便之门。 咱们国家虽然有《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采用国际标准要结合我国国情,符合法律法规,基于安全需要可以合理修改,但如果在立法环节就盲目强调“优先”,忽略了背后的风险,就很可能让西方的渗透有机可乘。 要知道,真正的国际标准应该是各国协商一致的结果,而不是少数国家说了算的霸权工具。 那些看似中立的技术指标、环保要求、劳工标准,背后都藏着利益博弈和意识形态的较量,咱们一旦失去了话语权和选择权,就只能被动接受别人制定的规则,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就像光伏产业和钢铁行业面临的困境一样,你以为是在跟世界接轨,实际上是走进了别人精心挖好的陷阱,不仅要把利润拱手相让,还要被迫接受别人的意识形态,这种渗透比任何显性的干预都要可怕,因为它是通过“立规矩”的方式,从根上影响一个国家的发展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