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不满高虹安二审被判无罪,台高检署今正式提起上诉! 新竹市长高虹安因涉嫌在担任立委期间诈领助理费的案件,再次引发关注。2025年12月16日,高院在二审中作出判决,将一审判决中的贪污罪名撤销,并改判其构成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处以6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 然而,台湾高等检察署在经过研议后,于2026年1月5日决定对该判决提起上诉。 高虹安于2020年担任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期间,被控虚报助理酬金及加班费,涉嫌诈领超过46万元新台币。一审中,台北地方法院认定高虹安诈领助理费11万余元,判处其7年4个月有期徒刑,并褫夺公权4年。 此判决令高虹安立即提起上诉,并在此期间遭停职,由副市长邱臣远代理市长职务。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认为高虹安的行为构成登载不实罪,指出虽然其向立院报告的助理薪资为8万元,但实际上其助理仅领到7万元,因其中1万用于公积金。 然而,关于贪污治罪条例部分,合议庭认为由于助理费的性质与立委的补助费相符,因此缺乏诈欺取财的故意,最终撤销了相关贪污指控。 高虹安在判决结果公布后迅速复职,然而在检方提起上诉后,案件将继续在法律程序中进行,未来的发展备受瞩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