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名男生见好友被打,上前劝阻时遭到多人围殴。男生倒在地上时,正好摸到一个碎酒瓶,于是立即反击,谁知一时失手造成其中1人重伤。 2021年12月的那个深夜,对于河南学生张某新来说,不仅身体跌入了一条冰冷的路边深沟,他的人生也随即坠入了长达数年的“至暗时刻”。 这场噩梦最荒诞的注脚在于一个刺眼的数据对比:对他围殴施暴的一群人,仅仅受到了行政拘留十几日和一千元罚款的处罚;而挺身而出想要制止暴力、在泥潭中绝望自卫的他,却差点因为“重伤他人”把牢底坐穿,甚至连学籍都丢了。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互殴故事,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杀猪盘”引发的蝴蝶效应。 事情的隐患,早在几小时前的饭桌之上便已悄然埋下。彼时的谈笑风生间,谁也未曾料到,那看似平常的场景,竟成了日后风波的源头。 当晚,男子姚某正在给女友高某庆生,气氛本来还算融洽,直到另一个叫李某晴的参会者偷偷咬了耳朵,告诉姚某:“你看那个来蹭饭的张某源,他可是你女友的前任。” 而被邀请同行的张某新,对这个“伏击计划”完全被蒙在鼓里。在他看来,大家只是吃好喝好,姚某热情地邀请他们上车说是送回家。谁知车开到某初中附近戛然而止,姚某不仅把那个“眼中钉”前男友赶下了车,紧接着一帮人就围上去拳打脚踢。 在那种极度混乱的暴力现场,作为旁观者的张某新做出了一个最本能、也是最危险的选择:他没有跑,而是试图把朋友从拳头下救出来。他怒目圆睁,声如洪钟般朝施暴者厉声警告:“住手!莫再行凶,否则我即刻报警!”” 但他的善良和警告,换来的是更加疯狂的暴行。劝阻不仅无效,反而让他成了新的靶子。李某深一巴掌扇过来,随后一群人将矛头转向张某新。 最惨烈的一幕发生了:有人一脚将他踹进了路边的深沟里,而且这帮人并没有就此罢手,像是被激怒的野兽一样,跟着跳进沟里继续对他进行围殴。 想象一下那个场景:黑夜、深沟、雨点般的拳脚、无法逃脱的死角。就在被殴打得退无可退、几乎出于求生本能的挣扎中,张某新的手在泥地上摸索到了唯一的“救命稻草”——一个已经破碎的酒瓶。 他在恐惧中胡乱挥舞了一下。 这一挥,悲剧发生了。尖锐的玻璃碴狠狠扎在了围攻最起劲的王某脸上,导致其重伤二级,左眼几乎失明。这帮刚刚还凶神恶煞的施暴者,一看到血,立刻作鸟兽散,留下受伤的王某在地上呻吟。而真正此时还不忘拿起电话报警的,竟然是刚刚爬出沟渠、惊魂未定的张某新。 按理说,邪不压正。但在之后漫长的司法流程中,现实给了这个年轻人一记重锤。警方经过调查,先把这定义为了“互殴”。挑事的姚某、动手的李某等人,哪怕是那个先动手的,也不过是治安处罚了事。而张某新因为造成了王某“重伤”,性质就变了,被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一审法院的逻辑冷冰冰却又看似“严谨”:虽然你有防卫情节,但把人打成重伤,这就是“防卫过当”,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张某新不服,二审却依旧维持原判。 甚至因为这个生效的判决,学校也依据规定开除了他的学籍。一个本该在教室里读书的学生,因为一次劝架和一次绝境中的反抗,前途尽毁。 好在,法治的进程虽然曲折,却终究没有缺席。 在他坚持不懈的申诉下,案件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法官们把目光从冰冷的伤情鉴定结果上移开,重新审视了那晚沟渠里的每一帧画面:张某新自始至终不知道姚某等人的预谋; 他介入冲突是为了救人;他在被围殴且处于地理劣势(深沟)的情况下才使用工具;最关键的是,他在击伤王某、对方停止侵害后,立即停手并报警,完全没有报复的意图。 河南高院给出了那个振聋发聩的最终认定:不能苛求防卫者在危急时刻还能精确计算反击的力度。面对持续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这不仅是正当防卫,而且没有过当。 三年有期徒刑,终审改判无罪。 这张无罪判决书,不仅洗刷了张某新的冤屈,更是一次对“谁受伤谁有理”这种和稀泥思维的强力纠偏。更让人感到司法温度的是,承办法官没有止步于敲下法槌,他们深知那一纸判决并不能自动修复这几年对年轻人人生的撕裂。 于是,法官们主动走进了张某新被开除的学校,替他去解释、去协调,最终帮他恢复了学籍。 那个曾经在黑夜的沟渠里绝望挥舞碎酒瓶的少年,终于在法律的护送下,堂堂正正地回到了属于他的课堂。这大概就是“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句话,最生动也最温暖的注脚。 (来源:长江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