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一女子入住一家酒店后准备休息,谁知晚上的时候房门却突然被两名陌生男子

大彬叔叔 2026-01-08 21:45:46

内蒙古赤峰,一女子入住一家酒店后准备休息,谁知晚上的时候房门却突然被两名陌生男子用房卡给刷开了,因为女子将安全锁锁上了,所以两男子并没有进入房间,事后女子联系了酒店,可酒店却说是女子没关好门,女子又提出赔偿2000元,却被酒店认为是狮子大开口,最终女子将酒店告上了法院,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酒店却反诉要求女子赔偿35万。 据悉,王女士和朋友入住当地一家酒店,房费是192元一晚,晚上九点半左右,王女士和朋友准备入睡,可是突然听到房门传来刷卡的声音,紧接着房门就被打开了。 由于房门上了安全锁,所以,房门虽然被刷开,但是刷卡的人却没有走进来,王女士朋友见状,赶紧上前关上了门,从猫眼里,王女士看到门外站着两个男子,其中一个还没穿上衣,很快门外的两人就转身离开了。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遭遇,王女士直接联系了酒店前台,前台来到房间后试刷了一下,表示是王女士没关好门,可是,王女士却并不认同,因为自己确实关好了门之后才上的安全锁,所以对前台这一说法,王女士提出了质疑。 最后,酒店经理给出答复是当晚酒店系统升级,导致了房卡被误开,经理表示等退房之后,再把房费退给王女士。 然而,即便退房之后,王女士依然没等来退回的房费,经过协商,王女士希望对方赔偿2000元,可是酒店却认为王女士是狮子大开口,一气之下,王女士就把经历发在了网上,随后,王女士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酒店退一赔三,而酒店也不甘示弱,随即提出了反诉,要求王女士赔偿给酒店带来的退单损失35万元。 其实,退一赔三的前提条件是酒店存在消费欺诈。 所谓的消费欺诈,指的是消费领域中经营者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属于民事欺诈范畴,其本质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份额进而获取非法利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实施消费欺诈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民事责任,最低赔偿额为500元。 就本案来看,酒店确实在经营过程中,给王女士带来了不便,但是,这种不便并不是因为消费欺诈导致的,而是在系统升级时,导致了房卡被误开的情形,因此,酒店的行为不属于消费欺诈,据此,王女士也不能要求酒店退一赔三。 既然不能要求退一赔三,是否意味着王女士一分钱也要不回来? 因为酒店的行为,导致了其他顾客误开了房门,因此,酒店这种行为,算是对王女士的违约行为,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此,王女士是可以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的,法院最终判决退还192元房费,以及补偿500元并支付1000元律师费,而对于酒店要求王女士赔偿35万的诉求,法院则认为王女士的行为是合理维权,并没有侵害酒店的名誉,因此不算是侵权行为,据此驳回了酒店的全部诉求。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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