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排放超标36倍,平顶山市东南热能篡改自动监测数据,两责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

大河的故事会 2026-01-09 01:32:49

二氧化硫排放超标36倍,平顶山市东南热能篡改自动监测数据,两责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6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   案例一:   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   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案   01案情简介   2025年11月2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运行的3号锅炉废气自动监测设施采样探头,被人为加装“碱液过滤+氮气稀释”装置,该装置通过碱液中和二氧化硫酸性气体,并注入氮气稀释采样气体,以达到降低自动监测数据的目的。自动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3号锅炉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实测浓度为1.33mg/m³,折算浓度为3.8mg/m³,但人工监测显示二氧化硫实测平均浓度为502mg/m³,折算浓度为1315mg/m³,超出《河南省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限值36.33倍。    02查处情况   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重点排污单位,其工作人员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2025年12月1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12月3日立案侦查,并对直接责任人罗某某、周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信息来源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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