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在律所工作的朋友询问:“死缓两年执行,究竟是什么意思?” 只因鹦鹉学舌起争执,撞死3人判死缓竟20年能出狱? 谁能想到,就因为和女友争论鹦鹉学舌的时间,廖某某居然怒踩油门撞死3人,这般恶性案件最终判了死缓。 很多人以为死缓就是“牢底坐穿”,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按照法律规定,死缓两年内没故意犯罪就转无期,之后还能减为有期徒刑。 虽然暴力犯罪减刑有严格限制,保外就医也有明确的疾病和刑期要求,但现实中只要服刑表现好,二十多年就能重获自由。 最让人不安的是,这种因一点小事就情绪失控的人,十几年二十年后回归社会,真的能彻底改变吗?法律的惩戒既要给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更该守住公众的安全底线吧? 你觉得这类恶性案件的罪犯,该缩短还是延长实际服刑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