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她用4.5万公款包养了7个情夫,然而,整整十年,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没想到,最后竟死在一个男人手里,为什么?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江苏如东马塘镇出了个“传奇人物”汤兰英,别人家还为吃饱饭发愁,她家却过着穿金戴银的阔日子,被乡亲们喊作“汤二侯”,“侯”是当时对有钱有势人的戏称。 “汤二侯”的日子过得有多阔?说出来能让当时的人惊掉下巴。七十年代,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也就二三十块钱,猪肉七毛五一斤,冰棍四分钱一根。可汤兰英家,一天的伙食费就能花掉23块钱,足足顶别人一个月工资。她家厨房里,皮蛋一买就是三百只,海蜇皮一买一百斤,集市上的河虾、甲鱼不问价钱,看上就成筐地往家搬。 炒个青菜,都得放虾米、味精,用素油荤油一起炒。镇上的新工人路过她家,总被香味吸引,还以为那是哪个单位的食堂。有个常去她家帮忙的退休工人,每次吃完大鱼大肉,都得去邻居家找点萝卜干嚼嚼,解解腻,说汤家的日子“太油了”。 穿衣打扮上,汤兰英更是全镇的焦点。她一个人就有二十多件衬衫,衣服一天换好几套,每次都用熨斗烫得笔挺。家里老小都穿呢料、毛料,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这些稀罕物一应俱全。这派头,跟周围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乡亲们,完全活在两个世界。 钱从哪儿来?汤兰英只是马塘信用社的会计。她的“秘诀”简单得令人咋舌:信用社长期只有她一个人办公,既管钱又管账,没有任何监督。她把库存现金直接拿回家,后来胆子肥了,干脆开支票去银行取现金,连账都不记。十年时间,她用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手法,一点点把信用社掏空,贪污了四万五千多元。这笔钱在当时是天文数字,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不吃不喝干一百多年。 这么明目张胆,就没人怀疑?当然有。但汤兰英早已织起一张结实的关系网。她的钱,很大一部分花在了“交朋友”上。十年里,她请客一百八十多桌,座上宾多是县里、公社和各个单位的干部。她家成了名副其实的“干部招待所”,当地甚至流传顺口溜:“龙井茶叶天水泡,猫儿胡子嘴上翘,吃喝玩乐真逍遥,最后奉陪睡一觉。” 七名情夫,也多是这些有头有脸、能给她提供庇护的人。 对于那些可能揭发她的普通邻居,汤兰英则施以“小恩小惠”。谁家缺钱,她大方的从公款里“借”出去,从不提还字;给人开存单,她自己垫钱凑个整;出门拍个照,能给陌生工作人员塞五十块钱。靠着金钱和美色,她把周围能拉拢的人,几乎都拉下了水。 就连她的丈夫,也因为长期两地分居且享受着这种奢华生活,选择了沉默。马塘银行办事处的副主任赵某,早就知道她有问题,非但不揭发,还在两次查账时帮她策划装病外出、买通查账人,硬是帮她把漏洞糊弄了过去。 这张保护伞,让她安然度过了十年。直到1975年5月,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人,打破了这场荒唐梦。举报她的,正是她的情夫之一,姓范。据说是因为范某察觉她花钱如流水,来源可疑,害怕牵连自己,同时也因感情纠纷心生怨恨,便向在银行工作的亲戚揭发。调查组突击查账,发现库存现金凭空少了三千元,冰山一角被撬开。面对质问,汤兰英起初还嘴硬,可当看到范某拿出的证据时,她彻底崩溃了。 案子震动全国。如东县委组织四十多人的专案组,查了半年才理清这笔糊涂账。1977年7月24日,32岁的汤兰英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宣判大会上人山人海,她胸前挂着“贪污盗窃犯”的牌子,流下了眼泪。 汤兰英伏法了,但这个案子留给后人的思考,远不止一个“女巨贪”的猎奇故事。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那个特殊年代基层金融管理的巨大漏洞——“一人社”的制度,给了她绝对的权力。它也照出了人性在欲望面前的扭曲。从15岁第一次贪污一百多元未被深究开始,她的贪欲就在一次次纵容下膨胀,最终无法无天。更值得深思的是那张由吃喝、人情、美色乃至利益交换编织成的“保护网”。 那些赴宴的干部、收礼的邻居、渎职的上级,他们或许没有直接拿钱,但他们的沉默、纵容乃至协助,共同为这场长达十年的贪污创造了“不被发现”的环境。汤兰英的枪声,不仅是对她个人的审判,也是对那个混沌环境的一记沉重警钟。它提醒我们,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而每一个放弃原则的旁观者,都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本文历史事实部分,参考了盐城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河北法制网等权威媒体对汤兰英案的详细报道,并结合了案件卷宗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