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了桩挺有意思的官司,一对小情侣谈恋爱时,女方找男方借了五万块钱,写借条的时

一只小歆歆乖乖 2026-01-23 16:08:04

湖南出了桩挺有意思的官司,一对小情侣谈恋爱时,女方找男方借了五万块钱,写借条的时候还加了个“特殊条款”,要是还不上钱,就“以身相许”嫁给男方,这钱就当彩礼不用还了,结果两人没处几个月就分了手,男方拿着借条找女方要账,女方倒好,梗着脖子说:“我答应嫁给你了,这钱不用还!”男方气得直挠头,最后直接把女方告上了法院。 这事儿乍一听像电视剧里的情节,可法院的判决特别实在,法官说,婚姻是两个人你情我愿的事儿,哪能用钱来买,借条里写的“以身相许抵债”,既违背了咱们老百姓心里那杆秤,也违反了法律里“公序良俗”的原则,所以这条约定根本不算数。最后法院判了:女方必须把五万块钱还给男方,一分都不能少,说起来,这俩人当初谈恋爱的时候,男方对女方挺上心的,女方说手头紧要借钱,男方二话不说就转了五万,连借条都是女方亲手写的。借条上白纸黑字写着:“要是没还钱,我就嫁给你,这钱算彩礼。”可感情这事儿哪能靠借条绑住?没过几个月,两人因为各种矛盾分了手,男方想着“好聚好散,钱总得还吧”,结果女方翻出借条说:“我答应嫁你了,这钱不用还!”男方催了好几次,女方就是赖着不给,最后男方只能找法院评理。 法院审理的时候,重点看了两件事:一是钱到底转了没?二是借条是不是双方自愿写的?男方提供了转账记录和借条原件,女方也承认借钱的事儿,但就是咬死“以身相许”的约定有效,法官解释说,婚姻是身份关系,不是买卖合同,不能用钱来换。借条里把结婚和还钱绑在一起,等于把婚姻当成了“还款工具”,这既不尊重人,也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原则,所以,法院只认“借钱还钱”这层关系,其他附加条件一概不算。 这事儿其实给咱们提了个醒:不管是谈恋爱还是交朋友,涉及钱的时候最好把丑话说在前头,比如借钱可以,但得写清楚什么时候还、利息怎么算,别整那些“以身相许”“一辈子对你好”之类的虚头巴脑的承诺。法律只认白纸黑字的证据,感情再好,也抵不过一张借条的分量,有意思的是,网上有人拿这事儿和之前另一个案例对比——有个姑娘的前男友去世后留下60万债务,她硬是咬牙还清了,还照顾对方父母好几年,有人夸她重情重义,也有人骂她恋爱脑,但这两个案子本质不一样:前者是想用婚姻抵债,后者是自愿承担责任,法律不会强迫任何人当“圣人”,但也不会允许有人钻空子占便宜。所以说,感情和钱最好分清楚,别让一时的冲动,变成以后的麻烦。男女恋爱纠纷 恋爱纠纷 情侣借款纠纷 女子要以身相许抵前男友欠款 事件来源:三湘都市报

0 阅读:40
一只小歆歆乖乖

一只小歆歆乖乖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