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湖北枣阳,一男子带九岁女儿去看病,竟发现女儿不是亲生的,不料,当把亲子鉴

曼彤说世界 2026-01-24 09:15:08

冤不冤?湖北枣阳,一男子带九岁女儿去看病,竟发现女儿不是亲生的,不料,当把亲子鉴定结果给妻子看时,她竟然怀疑结果是假的,随后经过调查后,男子成功找出孩子生父,便将其告上法庭,索要11万的赔偿,法院判了! 这位男子姓王(化名),和妻子雷某(化名)结婚十多年,膝下有两个女儿,小女儿刚满9岁,是王某从小疼到大的心头肉。街坊邻居都羡慕他疼孩子,每天下班再累,都会先抱起小女儿转一圈,周末带着去公园放风筝、买零食,孩子的学费、兴趣班费用,他从不含糊,就连女儿作业本上的签名,都是他一笔一划认真写下的。谁能想到,这份掏心掏肺的父爱,竟成了一场长达九年的骗局。 事情的导火索是一次普通的感冒。小女儿持续发烧不退,王某带着她去医院检查,医生随口提了句“孩子血型和你们夫妻俩不太匹配”,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句话像根刺扎进了王某心里。他想起妻子这些年偶尔的反常——对小女儿的身世总是含糊其辞,不愿提及怀孕时的细节,甚至拒绝让孩子和自己的父母多亲近。带着满心疑虑,他偷偷采集了女儿的样本做亲子鉴定,当“排除亲生血缘关系”的结论摆在面前时,这个硬汉在医院走廊里蹲了半小时,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拿着鉴定报告回家,雷某的反应让他更寒心。她没有半分愧疚,反而拍着桌子指责王某“没事找事”,一口咬定鉴定机构弄错了,甚至说“你是不是早就想离婚,故意伪造证据”。妻子的狡辩彻底打碎了王某最后的幻想,他开始暗中调查,翻出了妻子多年前的聊天记录,发现她和同村的严某(化名)来往密切,甚至有不少暧昧的对话。顺着线索追查,王某找到了严某,要求对方做亲子鉴定,起初严某还想抵赖,但在铁证面前,最终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才是孩子生父的事实。 九年的时间,王某为这个女儿付出的何止是金钱。孩子半夜生病,他冒着大雨送医;上幼儿园时,他每天提前半小时起床做早餐;小学择校,他跑遍了市区的学校,就为了给孩子找个好环境。这些年,他为女儿支出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加起来超过11万,而真正的生父严某,却从未尽过一天抚养义务,甚至偶尔见到孩子,都只是远远躲开。这种“替人养娃”的委屈,换谁都无法忍受。 愤怒之下,王某将严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九年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雷某和严某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严某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未履行抚养义务,却让不知情的王某代为抚养,构成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王某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利益,同时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实际支出,最终判决严某支付抚养费93408元。这个结果既没有完全支持王某11万的诉求,也没有让严某逃脱责任,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这起案件的核心,从来不是赔偿金额的多少,而是对婚姻忠诚的拷问。夫妻之间互相忠实是法律规定的义务,雷某隐瞒孩子身世,不仅伤害了王某的感情,也给孩子的成长埋下了隐患;严某逃避抚养责任,让他人代为付出,更是违背了道德底线。现实中,类似的纠纷并不少见,很多人以为“生米煮成熟饭”就能掩盖真相,却忘了纸终究包不住火,一旦谎言被戳破,伤害的是整个家庭。 王某的遭遇让人同情,但他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做法值得肯定。法律不会纵容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更不会让无过错方白白受委屈。正如《民法典》所规定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九年的感情无法挽回,但至少法律给了王某一个公道,也给所有已婚人士敲响了警钟:婚姻不是儿戏,忠诚才是底线。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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