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为了回家过年有面子,到4S店订购了一辆奔驰C350eL,他和销售主管讨价还价,最终以260300元达成交易,并签订了《新车报价单》,还给销售主管转了5000元定金。万万没想到,第二天销售主管告诉男子,这个价格太便宜了,车子卖不了。男子却执意要求按照约定价格交易,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秦某站在自己家的小客厅里,手里捏着手机,眼睛盯着屏幕上的微信消息,不停叹气。马上就要回老家过年了,他心里一直惦记着一件事——相亲。 家里人已经催得紧:“都什么时候了?回去肯定得有点面子啊。”他一边点着手机里的汽车论坛,一边想:今年得换辆新车,不能再开那台破旧的老车去见女方家人了。 经过几天的挑选,他盯上了奔驰C350eL,觉得车型稳重又有档次,价格也在自己的预算之内。于是,他周末跑到了附近的一家4S店。 店里暖洋洋的,外面寒风呼啸,他一进门就被迎宾小姐热情地招呼了。很快,他就遇上了销售主管——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西装笔挺,笑容很职业。 “你好,我想看看奔驰C350eL。”秦某直奔主题。销售主管递上资料,耐心地介绍各种配置和优惠政策。看着那光滑的车身、闪闪发亮的标志,秦某心里咯噔一下——就是它了。 不过,价格问题让他皱了皱眉头。销售主管报了一个指导价,明显比他心理预算高。秦某咬咬牙,开始砍价:“这个价格能不能再优惠一点,我真心想买。” 销售主管微微一笑:“先生,这车的配置和品牌价值都是硬指标,价格已经很优惠了。” 秦某没有放弃,拿出自己算好的数字,犹豫了一下,说:“那……我能不能出260,300元成交?我今天就转定金。” 销售主管愣了一下,眉头微微挑起:“这个……有点低啊。” 秦某点点头,语气很坚定:“我知道,但我真的希望今天就定下,我也给你转5,000元定金。” 看着秦某一脸认真,销售主管心里打了个算盘:这小伙子似乎很急,但这价格太低了,卖了亏本。 他勉强点了点头:“好吧,咱们先签一下《新车报价单》,我先记录下来。” 于是,双方在报价单上签了名字。秦某拿出手机,把5,000元转给销售主管的个人账户,他心里暗暗高兴:终于要把车定下来了,过年回家相亲也能有面子了。 可没想到的是,这笔钱销售主管并没有收。第二天一早,销售主管打电话给秦某,语气里带着为难:“秦先生,这个价格……我们店实在卖不了,这车子卖出去亏得太多了。” 秦某愣住了:“可是我们已经签了报价单,我也转了定金啊,你不是答应我了吗?” 销售主管解释道:“报价单只是参考,我们正式的购车合同还没有签,你这笔钱我也没收。按照流程,价格我们可以再商量。” 秦某心里一紧,觉得自己像是被耍了:“不行,我就要按260,300成交!我准备的钱都准备好了!” 销售主管语气缓和了:“秦先生,我理解你的心情,可是店里制度是这样的,正式合同未签之前,4S店有权拒绝按你出这个价成交。如果你坚持,也只能重新商量价格。” 秦某气得脸都涨红了,心里一直想着:“明明价格谈好了,为什么人家现在反悔?”他一气之下,直接把4S店告上了法庭,想要讨个说法。 可法庭上情况很快明朗了。原来,秦某虽然签了《新车报价单》,还打算支付定金,但实际上他并没有真正把定金交给4S店,也没有支付首付款,更没有去提车。 换句话说,他根本没有履行购车合同中的主要义务。而4S店也从来没有接受他任何履行行为,双方从法律角度看,合同根本没成立。 法官在庭上解释得很清楚:“根据现有证据,你们双方未形成正式购车合同,4S店有权拒绝按照260,300元成交,这不构成违约。” 秦某听完,心里一阵闷。想想自己一腔怒气闹上法庭,结果却因为合同没成立,连基本的索赔都谈不上。 他又打电话给几个朋友求助。朋友们有的安慰,有的打趣:“兄弟,你这是买车还是买面子啊?4S店不是傻子,这么低的价,他们当然不卖。” 秦某苦笑:“我也知道,可我就是想回家相亲有面子啊,你们不懂的。” 朋友们又劝他:“车子迟早能买,但面子这种事,不能用钱强求。你想想,要是真的按你说的卖,你在他们眼里也是亏本生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