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算是开了眼了。 原来,把一个精神失常、走失了十年的女硕士,圈在身边,生下一儿一女,这不叫强奸。 这叫“长期稳定同居”。 4万块卖掉亲生孩子成了“民间送养”,施暴者全身而退,这哪里是法理考量,分明是对弱势者的二次伤害! 更讽刺的是同村两人因性侵被公诉,唯独主犯安然无恙,这种双重判定撕开的,是对精神障碍群体权益保护的巨大漏洞。所谓的“照顾起居”根本不是洗白的理由,明知对方无自主意识还与之发生关系,本质就是趁人之危的掠夺。 高学历的光环护不住她,文明的准则管不了野蛮,这起案件最可怕的从不是个体的作恶,而是不合理的定性让罪恶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我们真正该愤怒的,从来不是个案的魔幻,而是弱势者的权益始终成了可以被妥协的选项。你觉得该如何堵住这种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