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人大代表张大冬,他的提案是:未成年人违法,不坐牢可以,但要进少管所,或者工读

良彩博古 2026-01-27 14:30:08

支持人大代表张大冬,他的提案是:未成年人违法,不坐牢可以,但要进少管所,或者工读学校。家长要十倍赔偿,列入个人征信。 男孩与同学打闹摔倒至昏迷30天,更可怕的是哪些校园凌霸,作恶者还得不到惩罚​​​​ 。 看看江西新余的小仪,就知道无惩戒的纵容有多伤人。2022年6月,14岁的小仪因为没按室友要求买零食,被拖到宿舍楼顶层殴打,拖鞋抽耳光、浇混有尿液的液体,浑身是伤的她躲在教室课桌下熬了一整夜,直到凌晨才被发现。妈妈连夜赶来时,孩子浑身发臭、眼神呆滞,像丢了魂一样。这不是第一次霸凌,此前小仪眼部淤青、鼻子受伤,都只能谎称是不小心撞的,生活费越要越多,全用来满足霸凌者的要求。可施暴的两个女孩,最终只因为未成年,没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小仪却被诊断出创伤性应激障碍和抑郁症,再也回不去校园,至今不敢出门见人。这样的结局,对受害者公平吗? 数据不会骗人。2025年政法战线的统计显示,全国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减少9.74%,看似在下降,但2024年检察机关仍起诉了5687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其中14至16周岁的就有9317人。更让人揪心的是,这些数据背后,是无数个像小仪这样的受害者。浙江温岭的王晶晶,从15岁起就因为一个被打碎的水杯,被贴上“神女”标签,遭受了长达数年的网络霸凌和现实围堵,被传“被包养”“整容”,教室被围观者堵得水泄不通,两次尝试自杀,即便成年结婚后,网店还被恶意刷恶评,直到2017年起诉霸凌者胜诉,才勉强走出阴霾。这些案例都在印证,未成年人的“年龄保护伞”,不该成为施暴者的“免罪金牌”。 张大冬代表的提案,恰恰戳中了问题的核心。未成年人心智未成熟,不适合直接送进监狱,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放任不管。少管所和工读学校的存在,就是要提供针对性的矫正教育。过去很多人觉得“孩子还小,教育为主”,可缺乏约束的教育根本起不到作用。湖南的小蒋被15名同学围堵在厕所殴打,此前多次求助老师却只追回医药费,施暴者毫无收敛,最终他被迫持刀反击致三人受伤,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无罪,但这段经历让他在看守所夜夜痛哭。如果早有完善的矫正机制,让初次施暴者进入少管所接受法治教育和行为规范训练,或许就不会酿成这样的冲突。 家长的责任更不能推脱。很多未成年人违法,根源就在监护人的失职。小仪的妈妈如果早察觉女儿的异常,及时介入,或许就能避免悲剧;那些校园霸凌的施暴者,不少是因为家长平时疏于管教,甚至对孩子的暴力行为视而不见。要求家长十倍赔偿、列入个人征信,绝非苛责。就像张某被同学多次欺凌患上重度抑郁的案例,法院最终判令施暴者家长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可普通赔偿往往难以弥补受害者的终身创伤。十倍赔偿能让家长真正重视监护责任,征信挂钩更能形成长效约束——谁也不想因为孩子的错误,影响自己的信贷、就业,这种倒逼机制,能逼着家长从小教孩子明辨是非。 有人担心这样的提案太严厉,会伤害未成年人。但恰恰相反,真正的保护从来不是无底线纵容。2024年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了34起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就是因为有些行为已经超出了“不懂事”的范畴,必须用惩戒划清底线。少管所不是监狱,而是通过心理疏导、法治教育、技能培训,帮这些孩子纠正偏差,避免他们滑向更严重的犯罪深渊;家长承担赔偿和征信责任,本质是让监护人履行教育义务,这才是对孩子真正的负责。 未成年人保护,既要守护受害者的权益,也要引导犯错者回归正途。张大冬代表的提案,既没有放弃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也没有忽视受害者的痛苦,更抓住了家长监护这一关键环节。当霸凌者知道违法会失去自由、家长知道失职要付出沉重代价,校园才能真正恢复宁静,每个孩子才能在安全的环境里成长。这不是惩罚,而是用规则守护公平,用责任筑牢防线。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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