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不胜防!上海,40多岁女子突然收到一条添加好友请求,对方说是她楼上的邻居,家里

芹姐说法 2026-01-28 13:55:00

防不胜防!上海,40多岁女子突然收到一条添加好友请求,对方说是她楼上的邻居,家里漏水了,问女子家有没有事,二人就此结缘,没多久,女子就和这个自称高管的邻居恋爱了。为了确认对方是不是骗子,女子给他点了一份剁椒鱼头试探,男子没多大会就给她发来了吃剁椒鱼头的照片。女子放下了心,和他谈起了恋爱,可没想到,没多久女子的68万积蓄就被男友骗光了。 据法治在线、新民晚报等报道,钱女士已经40多岁了,是上海某小区的业主。 不久前,钱女士收到了一条好友申请,对方头像是一个打扮利索,看起来非常帅气的男士的背影。 对方告诉钱女士,他是钱女士楼上的邻居,他家漏水了,问钱女士家里有没有事。 钱女士赶紧检查了一番,发现自己家楼顶没有渗水现象。 对方和钱女士核对了一下门牌号,这才发现闹了乌龙。 男邻居不好意思地对钱女士说,他家的房子比较多,这套是保姆在打理,他弄错了,漏水的不是这套。 钱女士此时已经因对方有意无意透露的信息对他产生了好奇,于是就和他多聊了几句。 男邻居自称姓王,在外地某个大型网络公司担任高管。 这次相识后,钱女士并没有删掉他,反而经常给他点赞互动,两人还时不时聊会天。 一次聊天中,钱女士将自己的家庭情况、家庭住址和年龄信息告诉了王某,王某表现得对钱女士很有好感,还经常给她寄小礼物。 除了礼物,王某还经常给钱女士说一些甜言蜜语,钱女士很快沦陷了。 但钱女士好歹也是40多岁的人,又从来没有见过王某,对他还是保留了一定的戒备心。 为了试探王某是否编造假身份,钱女士想出了一个办法。 王某曾经和钱女士说,他爱吃剁椒鱼头,钱女士就在一个工作日的中午,找到王某所说的那个网络公司的地址,给他点了一份剁椒鱼头。 确认收货后,没多大会,王某就给她发来了吃剁椒鱼头的照片,还夸鱼头好吃。 钱女士顿时放下了心,认定他就是一个有钱的钻石王老五。 两人一阵甜言蜜语,王某说要送钱女士一件定情信物,钱女士则说以后亲自给他做剁椒鱼头。 彻底对王某放下心后,钱女士对他敞开了心扉,王某给她寄过来一部手机,里面有一个聊天软件,王某说这是两人的聊天专属。 王某说他工作忙,这个手机里有他的一些投资,让钱女士每天帮他看一眼。 钱女士见王某对她这么信任,心里对他依赖更强,查看手机里那个投资平台后,钱女士惊奇地发现,王某每天都能赚不少钱。 于是,在和王某聊天时,钱女士就问了他几句,王某耐心和她讲了讲,钱女士决定和王某一起投资。 钱女士发现,她跟着王某投资的产品收益非常好,没几天就获利35000多元。 钱女士上了头,渐渐将自己的积蓄都投了进去,直到68万元积蓄全部投进去,王某又失联了,她才猛然清醒,自己这是遇到了杀猪盘! 钱女士立即报了警,她想不通,自己明明给王某点了剁椒鱼头,他还给自己发来了吃鱼头的照片,这个人怎么会是假的呢? 民警经过调查,终于找到了原因。 原来,那个自称王某的一收到外卖信息,就给跑腿发定位,给对方100到200元跑腿费,餐送给对方吃,对方只需要给他拍几张照片。 这样的骗术真的防不胜防,那个自称王某的显然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王某以虚假身份与钱女士相识,自称是其楼上邻居、公司高管,通过甜言蜜语、送小礼物等手段获取钱女士信任,后诱导钱女士投资,待钱女士投入68万元积蓄后后失联。 王某及其身后团伙非法占有了钱女士的财物,构成诈骗罪,并且,其诈骗数额巨大。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68万元远超此标准。 王某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本案中的跑腿作为关键一环,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跑腿只是按照王某的要求接收餐食并拍照,他并不知晓王某利用这些照片实施诈骗行为。 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刑事责任的承担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 跑腿没有与王某共同实施诈骗的故意,也不存在应当预见王某行为违法性而未预见的过失,所以一般情况下,跑腿不构成诈骗罪的共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网络交友要谨慎,面对诱惑要冷静,天上不可能掉馅饼,馅饼下面很可能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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