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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0!以色列全票通过一项法案,全世界都被震住了。当地时间5月11日,议会

93:0:0!以色列全票通过一项法案,全世界都被震住了。当地时间5月11日,议会专门为“10·7”袭击的巴勒斯坦涉案人员设立特别军事法庭,一举打破尘封64年的死刑禁令,更狠的是,这直接堵死了300名在押人员的交换活路。内斗不休的政坛,在这件事上竟罕见地空前一致。

该法案由执政联盟的宗教犹太复国主义党议员辛查·罗斯曼与反对党“以色列是我们的家园”党议员尤利娅·马利诺夫斯基联合提出,是从政以来罕见的跨阵营联手推进立法。

这种罕见的政治一致,背后是以色列社会一道尚未愈合的伤口。2023年10月7日的哈马斯突袭,在以色列造成约1200人死亡、251人被劫为人质,这个国家自从大屠杀以来,再也没有经历过如此惨烈的犹太人遇难事件。

时隔近三年,创伤仍在国民记忆中灼烧,而眼下新一轮大选在即,没有任何议员敢在受害者家属和全国民意面前投下哪怕一张弃权票。

根据该法案,以色列将在耶路撒冷设立一个特别军事法庭,专门审理大约300名在“10·7”袭击中被以色列安全部队抓获并关押至今的巴勒斯坦嫌疑人。

这些人大致来自哈马斯精锐的“努赫巴”突击队,他们涉嫌犯下屠杀、绑架、性暴力等一系列罪行。在突袭发生近三年后的今天,他们尚未被正式起诉。

法案起草者的野心不止于审判,还在于以此塑造某种历史定论。罗斯曼在表决后宣称,这是“旨在为国家历史上最惨烈的大屠杀伸张正义的历史性法律框架”,而马利诺夫斯基更直言不讳地说,“这些将是当代纳粹的审判,将被写进历史书中”。

她还把这项法案献给了“遇难者、人质及其家属”,声称这个国家的伟大在于“我们的精神、我们的韧性,以及我们面对巨大痛苦时的应对和承受能力”。

为了确保被告受到应有的惩罚,法案直截了当地授权法庭判处死刑。在以色列刑法中,针对特定罪行本就有死刑条款,但上一次被执行死刑的人,还得追溯到1962年被绞死的纳粹大屠杀主谋阿道夫·艾希曼。

64年来,死刑在以色列一直是个“存在但不用”的法律概念。今年3月,以色列已经通过了一项将死刑作为针对巴勒斯坦人定罪默认刑罚的法案,但不具追溯力,意味着无法用来起诉参与“10·7”袭击的在押人员。于是才有了如今这第二项法案,专门填补那部法律留下的空白。

法案还进一步规定,任何被怀疑、指控或定罪参与“10·7”突袭的人,不得通过人员交换协议获释。这条规定彻底切断了以在押人员换回人质这条路径。

该法案试图为整个审判过程裹上一层“透明”的外衣。关键场次,从开庭、判决到量刑,都将全程拍摄并在专门网站上直播。被告可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大部分庭审,但幸存受害者将被允许亲临现场。

然而,“公开”并不等于“公正”。人权组织的忧虑,恰恰集中在程序正义这条线上。以色列阿拉伯少数民族权益法律组织阿达拉在一份声明中直言不讳地指出,该法案“剥夺了嫌疑人获得公正审判所必需的基本程序保障”,由此作出的任何死刑判决都将构成“对生命的任意剥夺,这是国际法绝对禁止的行为,并可能构成战争罪”。

以色列反对酷刑公共委员会执行主任萨里·巴希则警告,以色列监狱中存在的虐待、酷刑和严格食物限制等恶劣关押条件,可能使在拘留期间获得的供词或证词丧失可信度。

但反应最强烈的,无疑来自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沃尔克·图尔克。他于5月13日正式发表声明,要求以色列立即废除这部新法。图尔克的批评之严厉,在联合国官员措辞中极为少见。

他明确指出,由于该法庭的管辖范围只针对巴勒斯坦人,不涵盖同一事件中其他方面的刑事责任,也不涵盖以军在加沙及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涉嫌犯下的罪行,所以“这部法律将不可避免地制度化片面的正义和对巴勒斯坦人的歧视,这不符合任何人的利益,也违反了国际人权法”。

国际刑事法院已经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前国防部长加兰特发出逮捕令,指控他们在加沙战争中涉嫌犯有战争罪行;而在国际法院,以色列还面临着种族灭绝案的诉讼。如今,这个新军事法庭的建立,极可能为本已紧张的对立局势再度火上浇油。

图尔克在声明结尾只用了一句简短的话表明态度,而这句话或许正代表着国际社会对这部争议法案的态度——他说:“这部法律必须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