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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25岁未婚女子私处疼痛,去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前庭大腺脓肿,院方要求住院

江苏南京,25岁未婚女子私处疼痛,去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前庭大腺脓肿,院方要求住院,并做全麻造口手术,女子母亲交了3000押金后为女儿安排住院,可她觉得,女儿还没结婚,怕手术有影响,就提出暂缓手术,带女儿去其他医院看看,没想到,另外一家医院只开了4块钱的口服药,就治好了女儿的病,母亲认为第一家医院小病大治,要求退费,却遭到了拒绝。

4月底时,朱女士25岁的女儿突然说自己隐私部位疼得厉害,她就赶紧带着孩子去了家附近的医院检查。

门诊医生看完直接说这是前庭大腺脓肿,已经有感染了,必须住院先消炎,等合适时机做个造口手术才行。

朱女士没想到会严重到做手术,还惊讶了一下,不过医生怎么说就怎么听,她就当场给女儿办了住院,还交了3000块押金。

可住院之后,朱女士心里的疑团越来越大了,因为每天来查房的医生对要不要手术的说法变来变去,今天说不用做、消消炎就行,明天又说还是得切了才稳妥,没个准话。

好不容易等到4月30号,医院终于定了当天做手术,朱女士拿过手术通知单一看,上面写着要全麻、还要做造口,她心里七上八下的。

女儿还没结婚呢,这手术万一有什么影响可怎么办?

朱女士越想越不放心,就签了暂缓手术的字,带着女儿转去别的医院再看看。

没想到这一转院,结果让朱女士是又生气又庆幸。

她带着女儿连着跑了两家医院,医生都说这毛病根本没那么严重,既不用手术也不用输液,吃点药观察观察就行。

最后去的那家三甲医院处理方式更是简单,人家就开了4块钱的口服药,让孩子回家按时吃,要是没好转再来复诊。

朱女士半信半疑带着女儿回了家,按医嘱吃了4天药,万万没想到,女儿的疼全消了,脓肿也彻底没影了,啥事儿没有。

朱女士开心之余,也是约想越窝火。之前明基医院又是要住院又是要全麻手术,合着就是小题大做?女儿差点白白挨一刀呀!

她直接跑到医院讨说法,要求对方道歉,并且把交的医药费全退了。

医院那边一开始嘴硬,说医生确实有失误,但只愿意退个人账户里扣的钱,医保付的部分不给退。

朱女士当然不能接受,谈了好几次都没结果,干脆打了媒体的热线求助。

5月12号那天,记者陪着朱女士一起去了第一家医院,没想到接诊的医生说不接受采访,让他们去找医务处,医务处又说对接媒体的人不在,留了联系方式就没下文了。

结果第二天医院的负责人就给记者打了电话,还在嘴硬说他们的治疗方案没问题,不算小病大治,说手术才是根治的办法,药物治疗容易复发,还说女孩最后能好,全靠之前在他们那住院消了炎,那4块钱的药根本没多大用。

不过负责人最后也松了口,说会好好处理这事,给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

到了5月15号,朱女士终于等来了结果:医院主动给女儿道了歉,之前交的医药费也全退了。这下朱女士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不过回看朱女士女儿经历的这件事,还真是应了那句“如今看个病都要货比三家”的调侃啊!

《民法典》第1227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简单说,医生看病必须按规矩来,能吃药治好的别非让人住院动刀,能用便宜方案解决的别故意整贵的。

回到这个案子,女孩的病两家三甲医院都说吃药就行,医院却反复要全麻手术、要住院,这就是典型的过度治疗。

法律明确规定,这种多开的检查、多做的手术,患者不光可以拒绝,花的冤枉钱医院还得全额退。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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