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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恩施这个案子,心里挺复杂的。女儿主张自己是“强奸所生”所以拒付赡养费,二审维

看到恩施这个案子,心里挺复杂的。女儿主张自己是“强奸所生”所以拒付赡养费,二审维持原判:每月给500元。

法院的逻辑很冷峻但也很清晰:一是证据不足,只有母亲一纸证言,没报警记录也没立案文书;二是逻辑硬伤,母亲后来自愿跟生父结婚并维持了八年,这跟“强奸”的指控在事实层面是根本冲突的。

更让人唏嘘的是那个离婚协议里的“免赡养”条款被认定无效。法律在这里划了一条硬线:抚养和赡养是两码事,不能互相抵消。哪怕生父当年确实缺位、品行有亏,只要血缘关系在,法定义务就逃不掉。你可以另案起诉追索抚养费,但不能直接用“不养”来报复。

500元不多,是法院考量了当地水平和生父无房无收入的困境酌定的。它买不来亲情和解,只是兜住了“老有所依”的底线。这种判决往往赢不了人心,但它守住了规则。在法律和情感撕扯的地方,我们或许只能接受这种不完美的平衡。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75
用户10xxx75 4
2026-06-30 21:08
翻译一下,孩子未成年时,父母可以不管孩子,只要孩子当时不起诉,就没人管这事。等父母老了,孩子也是成年人了,就必须负担赡养义务。这就是老年人保护法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