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法官这回,确实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LV告赢茉莉奶白这事,最让人不舒服的,不只是1030万赔偿。而是很多人突然意识到,老祖宗传下来的花纹,有一天可能被一个商业商标反过来管住。
苏州市中院一审认定,茉莉奶白相关图形侵害LV多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赔经济损失1000万元,加上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从法律程序看,这是一场商标侵权案。可从大众直觉看,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谁像谁了。
大家真正堵心的是:祥云、龙凤、宝相花这些传统纹样,本来就是几百年、上千年流传下来的文化元素,怎么转一圈,就变成了某个品牌的护城河?有人形容得很狠。这像鸠占鹊巢。老祖宗的窝还在,后来者把蛋下进去,等它长大了,反过来告诉原来的主人:这地方归我了,你再用就侵权。这句话为什么能引发共鸣?因为它戳中了普通人的朴素感受。
商标当然要保护。品牌当然可以维护自己的识别体系。如果有人直接复制LV老花,拿去卖包、卖箱子、蹭奢侈品流量,那该管就得管。但如果一个茶饮品牌用了带中式审美的花卉图形,消费者也不会把一杯奶茶误认成LV手袋,这里面的边界就必须讲清楚。
保护创新可以。可不能把传统文化资源一层一层圈起来,最后变成谁先注册,谁就能收租。这也是徐法官早年论文被拿出来反复对照的原因。
网友想看的,不是把某个法官骂倒。而是想问一句:法律专业逻辑,能不能回应老百姓最基本的文化直觉?如果商标保护只讲注册,不讲公共文化来源,不讲行业差异,不讲消费者是否真的混淆,那大家当然会觉得别扭。
法律不是只写给专业人士看的。它最终要落到现实生活里,落到普通人能不能接受,落到一件事到底合不合理。所以这案子真正的看点,已经不只是LV赢没赢,茉莉奶白赔不赔。而是二审能不能把这条线讲明白:传统纹样到底能不能被商业品牌长期占有?注册保护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文化是共同的根。商标是商业的墙。墙可以建,但不能把根也圈走。
你支持传统纹样完全放开,还是支持品牌注册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