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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家父母能不担心?浙江杭州,26岁女子与男友恋爱一年多,感情稳定,早就敲定了结婚

谁家父母能不担心?浙江杭州,26岁女子与男友恋爱一年多,感情稳定,早就敲定了结婚的计划,两人特意预约婚前体检,想安安心心筹办婚礼。万没想到,体检报告出来后,女子懵了,男友被查出患有慢性乙肝,女子父母坚决让她与男友断绝来往。认为乙肝会传染给女儿,将来会发展成严重肝病,甚至会拖累下一代,女子舍不得深爱的男友,最后她带着完整检查报告、医生科普内容和父母反复沟通,父母最终接纳这段感情,两人顺利订婚,正在筹备年底婚礼。网友:别一惊一乍的,正确治疗是没问题的。

小吴与男友相识相恋一年多,两人觉得可以见双方父母,将结婚计划提上日程。

然而,两人在筹备婚礼时一同做婚前体检,结果男友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确诊慢性乙肝 。

男友查出有病,小吴也很担忧,她第一时间把体检结果告诉了自己父母,没想到长辈反应十分激烈,当场就让她和男朋友断绝来往。

原来两位老人平时只会刷短视频看碎片化资讯,一看到乙肝相关内容,就认定这种病毒极易传染。

一家人同吃同住早晚都会被染上,还听说乙肝很难治好,后期容易发展成严重肝病,担心女儿婚后一辈子担惊受怕,甚至拖累下一代。

一边是相处许久、真心相爱的男友,一边是满心担忧、极力阻拦的父母,小吴左右为难。

她没直接听从父母的安排分手,而是拉着男友一起去医院感染科,打算找专业医生问清楚所有顾虑。

医生听完两人的情况,耐心解开了一家人的误区。

医生说,乙肝病毒传播渠道十分有限,只会通过血液、无保护性行为、母婴分娩这三种方式传播。

平时一起吃饭、牵手拥抱、共用卫生间,哪怕日常说话咳嗽,都完全不会被传染,病毒根本没法通过空气、肠胃进入人体。

医生还给小吴做了乙肝两对半检测,结果显示她体内有充足的保护性抗体,日常相处完全不用担心被感染。

如没抗体,及时接种三针乙肝疫苗,就能形成长久防护。至于亲密接触,做好防护措施就能进一步降低风险。

针对男友的病情,医生也给出了定心丸。

现在医疗手段成熟,慢性乙肝只要按时吃抗病毒药物、定期复查各项肝脏指标,病毒能够被有效控制,不会持续损伤肝脏,绝大多数人不会恶化成肝硬化、肝癌。

就算以后备孕生子,医院有成熟的母婴阻断方案,基本能保证孩子不会感染病毒,乙肝患者完全拥有正常结婚、生育的权利。

听完专业讲解,小吴拿着检测报告和医生的科普内容反复和父母沟通,一点点消除长辈心里根深蒂固的恐惧。

父母慢慢意识到自己之前的担忧都是被片面信息误导,不再强硬反对二人的婚事。

如今两人已顺利订婚,年底就要举办婚礼。

《民法典》第1046条:结婚以男女双方自愿为原则,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对方结婚,也禁止任何组织、个人非法干涉他人婚姻。

 婚姻自主权归属于男女双方本人,父母无权以对方患有乙肝强制拆散二人,长辈单纯出于恐慌逼迫分手,违背婚姻自由的基本立法原则。

《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稳定可控的慢性乙肝一般不认定为法条中的“重大疾病”,即便认定,本案男方通过婚前体检主动暴露病情,属于完整如实告知,完全履行法定义务,不存在隐瞒、欺骗行为。

 女方全程知情,主动查阅医学科普、确认自身有乙肝抗体,自愿选择继续婚恋,双方达成真实合意,这段婚姻完全合法有效,不存在可撤销事由。

《传染病防治法》第1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乙肝属于乙类传染病,但传播途径仅限血液、无防护性行为、母婴,日常相处无感染风险,法律明确禁止对乙肝携带者产生区别对待、排斥歧视。

父母因片面网络信息,单纯因乙肝病症否定整段感情,本质是对传染病患者的认知偏见与歧视,不符合法律平等对待传染病患者的要求。

大众对乙肝的偏见,大多来源于信息闭塞。很多人分不清传染病的传播方式,下意识排斥乙肝患者,产生不必要的歧视。

乙肝只是普通慢性病,和人品、生活作风毫无关系。

案例来源:看看新闻 2026-7-16

对此您能接受女儿的男友有乙肝疾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