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男子叶某与肖某是一对情侣,两人晚上与朋友一起聚餐喝酒。酒局结束,一同乘网约车返程。
在车上,两人争吵起来。火气越来越大,从谩骂升级到拉扯,再到打斗。情绪激动的肖某在路上要求下车,叶某跟着下了车。两人在路上又扭打成了一团,被路人拉开了。肖某又做出惊人的举动,翻越河堤围栏,纵身跳入河里。叶某和在场人员立即追赶,并报警求助。很可惜,肖某救上来已经溺亡。
肖某家属认为,叶某与肖某争吵、互殴,导致肖某情绪失控,跳河而亡。将叶某告上法院,要求承担50%的责任,赔偿70万元。
法院认为,情侣冲突与溺亡没有法律的因果关系;叶某已尽到了救助责任;法律不支持“以死相逼”,成年人应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肖某明知跳河有致命危险,自担全部责任。驳回了70万元的赔偿请求。
最终,叶某以人道主义补偿1万元,法院允许。双方均未上诉。
酒这东西,少量喝是怡情。喝多了就会坏事,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这对情侣很可能喝高了,女子喝多了,就会絮絮叨叨。男子也喝高了,不知道让着点,让她发泄一下。结果两人被酒精点燃了情绪,火气越来越大,最后闹得一发不可收拾。令人唏嘘不已。
喝酒还是适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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