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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事儿大了!”7月17日,辽宁鞍山,女子带着孩子在广场上玩,一少年骑电摩

[太阳]“事儿大了!”7月17日,辽宁鞍山,女子带着孩子在广场上玩,一少年骑电摩差点撞上孩子。女子护崽心切,双方起了口角,少年掏出辣椒水,喷向母子二人,多亏了好心人拉开,又送母子去了医院!女子很无助,丈夫在军队服役,自己独自带着孩子!
 
7月17日傍晚,辽宁鞍山白女士带着两岁的儿子在广场上透气,丈夫在部队服役,家里大小事全靠她一个人扛,这本该是个普通的夏夜。
 
孩子蹒跚学步,母亲跟在后面,广场上散步的人三三两两,几个黑衣少年骑着电摩冲上广场,速度不慢,直奔人群中间穿行,其中一辆擦着孩子的身边掠过,只差半个身位。
 
白女士心跳漏了一拍,她冲上去拦住那几个少年,怀里还抱着被吓哭的孩子,没要道歉,没要赔偿,她只是想让这些半大孩子知道,广场不是赛道,人群里不能这么骑车。
 
少年们的反应出乎她的预料,没有人下车,没有人说句软话,骑在最前面的那个反而笑了,那种笑容带着明显的不屑,仿佛被拦下来本身就是对他的冒犯。
 
白女士事后跟民警说,她当时问了一句:你知道刚才差点撞到人吗?少年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手机屏幕亮着,但摄像头对着白女士,他在录像,一边录一边嘴里不干不净地挑衅,旁边几个同伴也跟着起哄。
 
围观的人渐渐聚拢过来,有人掏出手机拍视频,有人试着上前劝几句,但少年们的声音越来越大,白女士抱着孩子站在原地,孩子哭得更厉害了。
 
就是在这个时候,那个少年把手机往左手挪了挪,右手从兜里掏出一个黑色小瓶,他故意把瓶子藏在手机后面,这个动作持续了大概十几秒,周围没人注意到,白女士也没注意到,她还在试图跟对方讲道理。
 
少年突然把手机往旁边一偏,右手的瓶子对准了白女士的脸,一股刺鼻的雾状液体直喷过来,不是对着身上,不是对着衣服,是正对着眼睛,白女士本能地闭眼往后躲,但来不及了,怀里的孩子同时发出尖厉的哭喊。
 
两岁的脸,皮肤嫩得像剥了壳的鸡蛋,辣椒水接触皮肤的瞬间就红了一大片,白女士睁不开眼睛,只能弯着腰把孩子护在怀里,脸上像被火烧过一样,眼睛里的刺痛让她几乎站不稳。
 
广场上的好心人冲上来了,有人拉住那几个准备骑车离开的少年,有人把白女士母子扶到旁边的长椅上,有人拧开矿泉水往她脸上浇,有人打了报警电话,几个少年趁乱骑车跑了,其中一个回头喊了一句什么,嘈杂的广场上听不清楚,但那神态所有人都看得分明。
 
好心人把白女士和孩子送到了医院,医生的诊断写得很清楚:白女士眼角膜灼伤,面部红肿炽痛,孩子眼部和面部红肿,一个军嫂,在丈夫为国服役的时候,在自己的家乡,带着两岁的孩子,被人用辣椒水喷伤了眼睛。
 
事后白女士报了警,连着几天没敢出门,她怕那些少年回来报复,丈夫在千里之外的军营,家里只有她和孩子两个人,这种恐惧是具体的,门外的脚步声,楼道里的动静,都能让她心头一紧。
 
7月20号,民警告诉她人找到了,但是监护人在外地,得等人回来之后协商解决,要等,等一个在外地的监护人回来,等一场协商,可那天在广场上,少年掏出辣椒水的动作,可没等过任何人。
 
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随身带着辣椒水,遇到纠纷就用,这个行为模式背后的养成逻辑,才是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
 
从法律层面来说,用辣椒水喷人的面部,在法律上完全可以构成故意伤害,如果伤情鉴定达到轻伤标准,那就是刑事犯罪,未成年不是免责金牌,十四岁以上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话,十二岁以上也一样跑不掉。
 
偏偏这起案子还有另一层性质,被喷伤的是军属,白女士的丈夫正在部队服役,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孩子是军人的子女,对军属实施人身伤害,这在社会评价和法律裁量上,分量和普通治安案件完全不同。
 
警方通报里用词一向克制,但克制不意味着不重视,现在的问题在于,事情发生三天了,少年找到了,但监护人还在外地,要等人回来才能协商,这个处理节奏,跟在广场上辣椒水喷出去的速度比,反差有点大。
 
有人可能会说,未成年人嘛,给个机会,问题是机会是双向的,少年在喷辣椒水的那一刻,有没有想过给对方一个躲开的机会?法律要给未成年人改过的空间,但不能变成违法的缓冲期。

评论列表

浮云
浮云 1
2026-07-22 17:06
可以拉去管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