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公司要求女员工怀孕自动离职
提前签署的离职申请,在法律上肯定是无效的。
但公司在赔完钱以后,再招录女员工时,或许将非常谨慎。
综合媒体报道,女子于2025年1月1日入职甲公司,不久后发现自己怀孕,同年6月9日,女子将自己怀孕的情况告知公司,3天后收到消息,称公司已同意其于5月8日提交的离职申请。
女子提出异议,称自己从未提出离职,但公司却将其办公电脑搬走,致使女子不得已离开。
为什么女子从未提出离职,公司却有其签名文件呢?
原来,女子还在甲公司关联公司工作时,老板以各种理由要求其提前签署。
女子称,她虽然在上面签了字,但并不打算离职。
最终,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以甲公司支付女子8万离职补偿金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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