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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已经定调:民进党的赖清德没资格,国民党的郑丽文即使赢得了台湾地区领导

外交部发言人已经定调:民进党的赖清德没资格,国民党的郑丽文即使赢得了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也不行,按照一国两制的设计安排,要么叫“台湾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要么干脆叫“台湾省省长”。
 
外交部发言人早就明确表态,世界上早已不存在所谓 “中华民国总统”,任何人以这种身份招摇撞骗,都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只会自取其辱。
 
赖清德这种顽固 “台独” 分子,连一个中国原则都不承认,连自己是中国人都不敢说,他有什么资格谈 “总统” 这个称号?
 
他所谓的 “领导权”,不过是在台湾地区这个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内搞分裂活动的权力,在国家层面根本没有任何合法性。
 
可能有人会问,那如果国民党的郑丽文赢了选举呢?她不是多次表示支持 “九二共识”,还主动访问大陆,和大陆方面沟通交流吗?为什么她也没资格叫 “总统”?
 
这里就要搞清楚一个核心问题,台湾地区的选举,本质上是中国的地方事务,不管谁当选,都改变不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一部分的事实。郑丽文就算赢得选举,她也只是中国台湾地区的地方领导人,而不是什么 “国家元首”。
 
中国政府的态度一直很明确,台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没有什么 “总统”,也没有什么 “外交部”。这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基于历史、法律、文化和国际关系准则的事实判断。
 
郑丽文如果真的认同 “九二共识”,认同一个中国原则,就更应该清楚自己的身份定位,而不是去追求一个根本不存在的 “国家元首” 称号。
 
那按照 “一国两制” 的设计安排,台湾未来的最高行政长官该叫什么呢?外交部发言人给出了两个明确选项,要么叫 “台湾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要么干脆叫 “台湾省省长”。这两个称呼,背后都有充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先说说 “台湾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这个选项。1981 年叶剑英委员长就提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1982 年宪法也增加了设立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为 “一国两制” 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香港和澳门的实践已经证明,“一国两制” 是完全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好制度,台湾回归后,也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社会制度,依法实行高度自治,两种社会制度长期共存、共同发展。
 
再说说 “台湾省省长” 这个选项。从历史上看,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85 年清政府就正式设立台湾省,刘铭传担任第一任巡抚。
 
1949 年之后,台湾虽然与大陆暂时分离,但作为中国一个省的地位从来没有改变过。
 
现在大陆方面保留着台湾省的行政区划,就是为了体现台湾作为中国一个省的法理事实。如果台湾回归后选择走省制的道路,那称呼 “台湾省省长” 也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可能有台湾朋友会担心,不管是叫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还是 “台湾省省长”,会不会影响台湾的高度自治权?其实这种担心完全没必要。
 
《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明确指出,“一国” 是实行 “两制” 的前提和基础,“两制” 从属和派生於 “一国” 并统一于 “一国” 之内。
 
统一后,台湾的社会制度不会变,生活方式不会变,台湾同胞的切身利益会得到充分保障,台湾的发展空间会更为广阔。大陆方面会继续团结台湾同胞,积极探索 “两制” 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为和平统一创造广阔空间。
 
国际社会也普遍承认一个中国原则,联合国大会第 2758 号决议明确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不存在 “两个中国”“一中一台”。
 
现在世界上有 182 个国家同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它们都承诺奉行一个中国原则,不与台湾发生任何官方关系。赖清德之流想搞 “台独” 分裂,根本得不到国际社会的支持,郑丽文就算当选,也不可能改变这个国际共识。
 
说到底,称呼问题从来都不是小事,它关系到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关系到 14 亿多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赖清德没资格自称 “总统”,郑丽文即使赢了选举也不行,这不是大陆方面的 “打压”,而是基于事实和法律的必然结论。
 
台湾回归祖国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
 
不管是叫 “台湾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还是 “台湾省省长”,都比抱着 “总统” 这个虚幻的头衔强得多,因为只有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台湾才能获得真正的安全和发展,台湾同胞才能真正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这才是最实在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