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经常觉得自己手机被人监听了?有时候刚和朋友聊完一件事,转头就刷到相关的广告,吓得赶紧把摄像头贴上胶布。
我告诉你,你可能想多了。
你以为的监听,在法律上叫技术侦查措施。这东西不是公安想用就能用的,它有三道硬门槛,少一道都违法。
第一道门槛,必须先刑事立案。你没立案,案子都没进程序,公安就没有合法理由对你上技术侦查。你要是连立案通知书都没收到,那你的担心大概率是多余的。
第二道门槛,必须是特定重罪。不是什么鸡毛蒜皮的案子都能上监听。法律规定只针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重大毒品这几类。你要只是个普通的经济纠纷、合同诈骗、轻伤害,法律根本不让你碰这根线。
第三道门槛,也是最硬的——必须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局负责人亲自批准。派出所所长没资格,分局副局长也没资格。而且每次批下来有效期只有三个月,到期必须重新审批,不然自动失效。
所以下次再有人神秘兮兮地说你手机被盯上了,你就反问他三句话:什么案由?立案了吗?谁批的?问完他就老实了。
但问题来了——法律留了一个弹性口子,叫“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你觉得这个口子该开多大?开大了效率高,但谁都有可能被套进去;收窄了安全,但有些新型犯罪反而抓不住。
这条线你愿意画在哪?评论区告诉我。
你是不是经常觉得自己手机被人监听了?有时候刚和朋友聊完一件事,转头就刷到相关的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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