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
国务院台办正告民进党当局。
对他们公然以大陆为目标进行情报窃取和渗透破坏活动,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并将坚决反制。
6月17日,台当局设网站诱大陆民众提供情报,国台办回应。
台当局最近搞了个小动作,安全部门自己跳出来说,建了个叫“中国民众联系窗口”的网站,说白了,就是专门用来引诱大陆民众给他们提供情报的。
这消息一出,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立马就怼回去了,措辞相当严厉,直接定性为“情报窃取和渗透破坏活动”,还说这充分暴露了民进党当局“台独”立场冥顽不化、对抗思维执迷不悟。
这操作简直是把无耻写在脸上了。
评几句:情报工作历来都是隐蔽战线的事儿,偷偷摸摸干的。
可台当局倒好,把这见不得人的勾当搞成了一个“官方网站”,还大张旗鼓地宣传,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在搞间谍活动似的。
这是把国家间的安全博弈当成了一场廉价的网络游戏,其行为之拙劣,其用心之险恶,简直是刷新了人们对无耻认知的下限。
他们为什么这么干?说白了,就是黔驴技穷了。
一方面,两岸实力对比天差地别,他们心里清楚,搞硬对抗那是拿鸡蛋碰石头。另一方面,又不甘心放弃“台独”的幻想,于是就走上了这种下三滥的路子。
这种手段,不仅违法,而且违背了最基本的人伦道德。他们想用一点点蝇头小利,去诱惑那些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别有用心的人,为他们的分裂野心服务。
这就像在社区里贴小广告,喊着“重金求子”,骗的就是那些贪便宜没够的人。但这次,他们骗的不是钱,是国家安全,是两岸同胞的血脉亲情。
国台办回应里有一句话特别重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各政党和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向台湾情报机构提供情报、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话可不是吓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白纸黑字写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要是真信了台当局的鬼话,去那个破网站点了什么,传了什么,等着你的绝不是他们许诺的好处,而是法律的严惩。
那些台独分子,他们在岛内作威作福,一有事儿跑得比谁都快,最后背锅的,只能是那些被他们利用的普通人。
就是去年的事儿,有个在大陆工作的年轻人,手头紧,在网上被人用“兼职”的名义拉下水,其实就是让他拍一些沿海军事设施的照片,说是有“高额报酬”。
结果没几天,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就找上门了。在国家安全面前,没有什么“不知者不罪”,法律的红线,碰了就要付出代价。
咱们再把视线拉回到台当局。他们搞这么一出,目的很明确:第一,妄想通过这种低成本、低风险的方式,获取一些大陆的情报,满足他们那点可怜的安全需求。
第二,更重要的,是借此进行政治操作,在岛内煽动“仇中”、“恐中”情绪,为他们继续操弄“台独”议题制造借口。他们不是在为台湾同胞谋福祉,而是在把台湾往火坑里推。
这种操作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从之前的“小明事件”刁难大陆配偶子女回台,到疫情期间对大陆的种种歧视性政策。
再到如今公然设立情报收集网站,民进党当局在破坏两岸关系的路上,是铁了心要一条道走到黑。
早些年,台当局情报部门就曾试图策反一些大陆赴台交流的学生和学者,手段无非是请客吃饭、套近乎,然后许以重利。
当时就曝光过好几起案例,有的学生立场坚定,当场拒绝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的则因为一时糊涂,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这些案例都说明,台当局搞情报渗透,是有前科的,是他们“台独”分裂图谋的组成部分。他们从来就没安过好心,这次的所谓“官方网站”,不过是老伎俩的翻新罢了。
咱们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国家安定,社会太平,这背后有无数人在默默守护。维护国家安全,不是国安一个部门的事儿,是咱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台当局搞的那个破网站,咱们就当看个笑话,但千万别去凑热闹。你的一次好奇,一次贪心,可能就上了贼船,毁了自己一辈子。
同时咱们也得提高警惕,如果发现身边有人有类似的异常行为,或者在网上散布一些煽动性、诱惑性的信息,该举报就举报。咱们不仅要自己不踩线,还得防着身边的人被拉下水。
玩火者必自焚,搞“台独”是死路一条。对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我们的回答只有一个字:不!对于任何分裂祖国的图谋,我们的回答也只有一个字:干!坚决干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