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不足蛇吞象!湖北襄阳,60多岁的程老汉,把自己宅基地26万卖给了一个外乡人王某。卖之前白纸黑字写好了,不挡采光不扰邻居。结果这王某拿到地就翻脸,先盖了3层,又偷偷加盖到5层,跟程老汉家就隔一米,阳光全给挡住了。更绝的是还把楼租出去搞商业,吵得老两口觉都睡不着。老两口去找他理论,人家压根不搭理。直到女儿小程回家发现了,直接举报后报了警。
(6月16日,大风新闻报道了这则事。)
程老汉快七十了,老伴儿身体也不好,2014年那个王某找上门来,说自己是外乡人,一直租房子住,求着程老汉把宅基地卖给他。
程老汉一开始没答应,谁知道王某三番五次来敲门,说到后来眼眶都红了,拍着胸脯保证就是盖个房子养老,绝对不折腾。
程老汉心软了,26万成交。协议上写得明明白白,建房高度跟邻居看齐,不挡光不扰民。
哪成想这王某根本不是省油的灯,他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把户口迁进了村里,先盖了3层,面积还超出了宅基地的范围。后来又说房顶漏水,硬是又加了2层,变成了5层小洋楼。
两家就隔一米,程老汉家东边的采光全没了。
这还不算完,王某把楼租出去做了生意,村里一下多了一堆陌生人进进出出,晚上狗叫个不停,老两口根本睡不踏实。
程老汉去找过他好几次,王某要么不开门,要么开了门就甩脸子,一句话不说就把门关上了。
老两口有苦说不出,又怕撕破脸以后更麻烦,只能忍着。
2026年4月,女儿小程从外地回来,一看家里变成这样,她直接举报后报了警,结果部门只做了口头协调,好几个月了一点动静都没有。
王某违建照样租着赚钱,一点事没有,这不纯纯欺负老实人嘛。
那程老汉到底能不能把这事翻过来,王某这种行为法律上到底怎么认定。
王某加盖到5层,合同上写得清楚不让超高,他这算什么。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白纸黑字写了高度限制,王某擅自加盖就是违约,程老汉完全可以要求他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采光的事,依据《民法典》第293条说了,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王某5层楼跟程老汉家就隔一米,东边阳光全挡了,这已经构成了相邻权侵害。程老汉有权要求他拆除或者赔偿。
最关键的是,王某这属于非法占地建住宅。《土地管理法》第78条明确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王某把户口迁进来盖房子,这个手续本身就有问题。而且他超面积建设,违反了协议约定,情节很明确。
王某把房子租出去搞商业,这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宅基地是给村民住的,不是拿来做生意的。他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宅基地的使用范围,相关部门完全可以认定这部分建筑属于违建。
从因果关系看,程老汉卖地时已经尽到了约定义务,是王某自己违反协议在先。程老汉老两口忍了十几年没闹事,反而是王某一步步加码,从3层到5层,从自住到出租,性质越来越恶劣。
从情节看,王某存在多个关键违法点,擅自加盖、遮挡采光、改变土地用途、违约在先,每一条都够他喝一壶的。
程老汉的女儿小程已经走了举报程序,接下来就是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按法律规定,王某面临的结果大概率是限期拆除违建部分,退还多占的土地,同时赔偿程老汉因采光受损和噪音干扰造成的实际损失。
可惜的是这事拖了好几个月没进展,王某还在那赚着租金,程老汉老两口还在那熬着。法律白纸黑字摆在那,就看执行到不到位了。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信源:大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