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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岁男子打15岁女孩被拘5天,评论区却全在替他喊冤:无法无天的未成年谁又来管?

49岁男子打15岁女孩被拘5天,评论区却全在替他喊冤:无法无天的未成年谁又来管?

6月12日中午,山东淄博博山区一家快餐店。

49岁的苏某和同伴正在吃饭。邻桌是三个学生模样的青少年,两女一男,边吃边大声聊天、打闹。其中一个15岁女生宋某,把脚搭在旁边空凳子上,脚的方向正对着苏某。

苏某忍不住了:“小声点,别影响别人。”

三个青少年当场回怼。宋某抬脚时碰到了苏某,矛盾瞬间升级。双方互相指责、辱骂。监控显示,苏某先动手拉扯、推搡宋某,同行的徐某也上前参与拉扯。宋某有反抗动作,但各方均无明显伤情。店家或路人报了警。

警方到场,调监控,问证人,定性为治安案件。6月17日通报:苏某行政拘留5日,徐某行政罚款,宋某不予处罚,未成年,而且没有主动挑衅。

苏某被拘前公开道歉说,成年人动手打未成年人绝对错误,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事情到这里,按说就该结束了。违法者受罚,道歉者态度端正,未成年被保护。但评论区,炸得比快餐店现场还响。

“年龄小不是借口,就是让她们知道什么叫社会。”

“处理的好,要让这三个未成年人知道,他们无法无天是对的,以后更可以肆无忌惮。”

“有的女孩子虽然说年龄才15岁,按法律规定还不算成年人,但实际上很多已是满身匪气。”

几乎一边倒。不是心疼被打的未成年,是替苏某喊冤。法律判了他5天,评论区给了他一场全民减刑。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监控把全过程都拍下来了。大家看到了一个49岁男人动手打15岁女孩,也看到了动手之前,这个女孩把脚搭在陌生人旁边,被人劝阻后当场顶撞。大家看到的不是一个成年人在欺负小孩,是一个被熊孩子惹毛了的普通人,没忍住,动了手。法律判他错,但老百姓觉得,情有可原。

这就是淄博这起冲突最值得讨论的地方:法律上的对错很清楚,成年人打未成年,先动手,该拘。但公众心里的那杆秤,称的是另一件事:在公共场合缺乏教养、被人劝阻还回怼的未成年人,真的无错吗?

苏某被拘了5天。这5天,他付出了动手的代价。那个15岁女孩也学到了一个教训,社会不是你家客厅,没有人有义务容忍你的任性。但这个教训本该由父母来教,不该由一个陌生人的5天拘留来付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