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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有这样的父亲?”广东开平,1岁半男童被生父女友三脚踢碎肝脏、胰腺、肠子惨死

“居然有这样的父亲?”广东开平,1岁半男童被生父女友三脚踢碎肝脏、胰腺、肠子惨死 一个月后父亲为女友出具谅解书:“她不是故意的...”网友:这不是故意是什么?才一岁多宝宝,这女人怎么下得去手,太歹毒了!

我活这么大,真没见过这么没底线的爹,亲儿子被人活活踢死,他转头就能给凶手递谅解书,说人家不是故意的。

2025年11月9号那天,谢女士突然接到前公公的电话,说1岁半的儿子没了,让她赶紧去医院。

她疯一样赶过去,就看到小小的孩子浑身青紫躺在太平间,前夫李某和他那个同居女友郭某站在边上,轻描淡写说孩子是自己摔的,正准备联系殡仪馆直接火化。

谢女士当场就觉得不对,1岁多的孩子摔一跤怎么可能摔死?她死活不同意火化,坚持要做尸检,结果出来的那一刻,她直接晕在了医院。

尸检报告写得明明白白:孩子的肝脏、胰腺、肠子全碎了,是左腹部被巨大的钝力反复击打才死的。

报警一查,凶手就是那个郭某,11月6号到8号这两天,她连续三次狠狠脚踢孩子的肚子,平时孩子调皮不肯吃饭,她就捏、掐、打,早就不是第一次下手了。

更离谱的还在后面,郭某被抓才一个月,谢女士那边正拼了命要给儿子讨公道,前夫李某倒好,轻轻松松给郭某出具了一份刑事谅解书,说他觉得郭某是真心对孩子好,不是故意的,人家家里老人身体不好,他就心软同意了。

谢女士后来问他怎么能做出这种事,他还一脸委屈!合着他的脑子空白,就可以把儿子的命当人情送出去?就可以原谅那个把他亲儿子内脏都踢碎的凶手?

说穿了,他那不是心软,是自私到了骨子里。至于那个才1岁半、连话都不会说的儿子?死了就死了,反正还能再生,哪有新对象重要。

什么叫为母则刚,为父则凉?这就是最血淋淋的例子。母亲拼了命要给孩子讨公道的时候,父亲已经在盘算怎么用儿子的死换自己的安生。

这种人不配当爹,更不配替死去的孩子说什么“谅解”,他的谅解,一文不值,恶心得让人发慌。

还有郭某身为一个成年人,难道不知道对着这么小的孩子肚子下死脚会出人命吗?她不仅知道,而且根本不在乎!

这在法律上叫“放任死亡结果发生”,就是间接故意杀人!检方目前以“故意伤害致死”起诉,这绝对是偏轻了。这种虐杀手段之残忍,主观恶性之深,凭什么还要用“管教”或者“失手”来洗白?

从法律上讲,这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恶性公诉案件,追诉权在国家,私人谅解根本不能改变罪名!

更何况,孩子生母坚决反对,两个法定监护人意见完全对立,这份带着利益纠葛和自私算计的谅解书,在法院眼里就是一张废纸!没有任何人有权替逝去的孩子原谅凶手!

另外不要以为生父没亲手踢孩子,他就能独善其身。孩子生前长期被掐捏殴打,生父却以“磕碰很正常”为由视而不见。

把孩子全权交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没有育儿经验的外人,自己却疏于监管。

当发现孩子惨死时,他第一反应居然是瞒着生母,准备直接拉去火化!这种刻意隐瞒、企图毁灭证据的行为,已经严重涉嫌包庇和妨害作证。生母主张追究他“从犯”责任,一点都不为过!

虎毒尚且不食子,可这个父亲不仅食子,还要把儿子的血肉当成讨好新欢的筹码!对于这种把亲生骨肉当草芥、把法律当儿戏的渣爹,必须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

而对于那个施暴的女人,必须用最严厉的刑罚来告慰那个惨死的幼童。法律绝不能向这种披着“亲情”外衣的恶魔和懦夫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