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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一男子在4S店全款16万买了一辆路虎极光,可占了大便宜了,指导价可是4

浙江杭州,一男子在4S店全款16万买了一辆路虎极光,可占了大便宜了,指导价可是428900元,打了3.9折,比他第一辆40多万的极光,便宜点不是一星半点,4S店说库存多做活动,可他交完钱傻眼了,4S店告诉他,税要按指导价交,要多花20000多,男子气炸了,一口咬定销售故意隐瞒,但销售却说,他是在男子提完车上牌之前才知道的。男子:我10000多的置换补贴也拿不到了,里外里亏了40000多,要么退车,要么多交的税4S店承担。

王先生是个路虎极光的老车主,早年他的第一辆车就是极光,当初可是花了40多万真金白银落地的,一直开得挺顺手。

最近,他想着换台新车,还是倾向选同款,就常刷当地4S店的活动信息。

一次,王先生陪同事给车做保养,走进旁边一家4S店,他运气真好,这家4S店正在做库存清仓活动,极光指导价428900,直接打3.9折,全款下来才16万。

这让王先生心花怒放,比他当年买第一辆车便宜了20多万,相当于半价都不到。

王先生怕活动名额被抢,当天就跑到店里确认,销售也明确说了活动真实有效,就是库存车清库存,而且以后不再生产了,没什么隐形限制。

王先生当场就签了购车合同,刷了16万的全款,只等提车上牌。

谁知道钱刚交完,他跑去交税过户,4S店那边突然给他来了个通知,说这台车的购置税,不能按成交价交,得按原厂指导价核算。

王先生当场就懵了,按16万交的话购置税才10000多,按40多万交,平白无故要多掏20000多的税费,这“便宜”瞬间就没那么划算了。

更让他生气的是,签合同交钱之前,销售半个字都没提过税费要按指导价交,等他钱都付完了才说,这不是故意隐瞒吗?

4S店这边也有说法,说销售也是在王先生提完车、走上牌流程之前才接到的通知,不是故意要瞒他。

可王先生这边损失是实打实的,除了多出来的税费,他原本符合条件的1万多置换补贴也拿不到了,里外里亏了快4万。

王先生就两个诉求:要么4S店直接给他退车,交易取消。

要么,多出来的税费全部由4S店承担,他正常提车。

两边目前还在协商,不少懂行的人也说,这种低价库存车交易,税费核算规则确实容易踩坑,买车的时候别光盯着车价低,一定要提前把税费、补贴这些附加成本问清楚,白纸黑字写进合同里,不然钱一交再出问题,消费者就被动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4S店在签订购车合同前,没告知王先生购置税核算规则,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而且,销售方作为专业汽车交易主体,理应提前知晓税费缴纳相关政策,其没尽到提前告知义务,王先生有权要求4S店,承担额外税费损失或解除购车

消费者遇此类情况,可凭合同及沟通凭证,向相关部门投诉维 权。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