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个男人,把26000块钱借给了小13岁的女友。
他把借条推过去,上面却多了一行手写的字:“附加条件:每个周末陪一晚。”
女人盯着那行字,拿起笔,签了。
钱很快到账。微信16000,支付宝10000。手机屏幕亮了两次,一笔肮脏的交易就算完成了。
男人叫罗杰,39岁。女人叫李珍,26岁。网上认识,很快住到了一起。他以为自己拿捏住了一切。
起初,风平浪 tĩnh。她偶尔还钱,微信“叮”一声,到账9000。后来又陆陆续续还了一些。
但这期间,罗杰的钱也在以另一种方式流出去。他给她开了支付宝“亲情号”,买东西他付钱;聊天喊“老婆”,动不动就发红包。那条叫做“爱意”和“债务”的界线,被他自己搅得一团模糊。
几个月后,还款断了。
罗杰的耐心也用完了。他发去一条微信,字里行间没有半点温情:“要不你就老老实实补回最后两晚陪我睡,不然我跟你没完。”
信息发出,石沉大海。
他再发,一个红色的感叹号弹了出来。他拨通电话,听筒里只有冰冷的系统提示音。他被拉黑了,所有联系方式,干干净净。
罗杰彻底怒了,拿着一沓转账记录走上法庭。那张写着“陪睡”的借条,被他当成最硬的底牌拍在桌上。他要求李珍不仅要还清26000的尾款,还要还清恋爱期间所有的转账、红包、代付款,总计39602元。
法庭上,李珍很平静。
她承认欠了26000,但已经还了18436元,剩下的会还。至于那个“陪睡”条件,她说:“是他自己要写的。”
而其他所有的钱,在她看来,就是一个男人在追一个女人时,心甘情愿的付出。是礼物,不是债。
最终判决下来了。
法院的第一锤,就砸在了那张借条上。“陪睡”条款,违背公序良俗,无效。想用钱来控制别人身体的约定,法律不认。
但这不代表钱不用还。借了就是借了。扣除已还的,李珍还需支付7564元。
至于那些红包、亲情号代付,法院也给出了定性:没有明确借贷意愿的转账,就是恋爱赠与。驳回了罗杰的其他所有请求。
他以为自己写下的是一份天衣无缝的控制契约,结果却成了法官面前的一纸笑话。
说到底,想用钱买来的忠诚,最后只会让你人财两空。这笔账,他算明白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