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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人变老了!湖北,一64岁的父亲因无收入、患病且无房,起诉女儿索要赡养费。女儿激

坏人变老了!湖北,一64岁的父亲因无收入、患病且无房,起诉女儿索要赡养费。女儿激烈抗辩,称自己是父亲“强奸所生”,且父亲从未抚养过她,离婚协议也约定无需赡养。法院这样判了!
 
64岁的老汉姓廖,现在是没钱、有病、还没地方住,标准的困难户,于是他一纸诉状就把自己亲闺女李某给告了,张口就要每个月1500的赡养费,说女儿得养他。
 
这要是普通官司,大家肯定都站老人这边,可闺女李某一上法庭,直接就扔了个“王炸”,把在场的人都给震住了!
 
李某在法庭上哭着喊,说:“凭什么要我养他?!”她给出的理由一个比一个劲爆。
 
她说自己压根就不是什么爱情的结晶,而是她爹当年“强奸”她妈才有的她!自己的出生,就是一个耻辱的印记。
 
她说从她记事起,这个爹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一天没养过她,一分钱抚养费没给过,她的童年里就没“爹”这个人,现在他好意思来要养老钱?
 
她还甩出个铁证,一份爸妈当年的离婚协议,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男方廖某自愿放弃要求女儿赡养!
 
这三条理由,听着够硬核了吧?被强奸所生、从未抚养、外加白纸黑字的协议,换谁都觉得这钱一分都不该给,这闺女当场就怒斥这是奇耻大辱,坚决不给!
 
可万万没想到,法院的判决下来,直接让李某和所有吃瓜群众都懵了。
 
法院是这么认定的:关于“强奸”这个说法,女儿你没证据,而且这事儿跟你妈后来又自愿跟他结婚生活的事实,也对不上号。
 
最关键的一点来了,法院说,子女赡养父母,是写进《民法典》的法定义务,是国家强制的!
 
这玩意儿不能靠俩人私下签个字就给免了,所以那个离婚协议里说不要赡养的条款,不好意思,无效!
 
更颠覆三观的是,法院还明确表示,这个赡养义务跟你爹当年有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压根没关系!不管他当年是不是个好爹,只要他现在老了、病了、生活困难了,你就得养!
 
最后二审终审判下来,还是那句话:驳回上诉,必须得养!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没要1500那么多,判了李某每月支付500块钱。
 
这事一上网,网友直接吵翻天了。
 
有网友气得不行,直接开喷:“这不就是现实版的‘坏人变老了’吗?生而不养,简直枉为人父,老了还想躺着让女儿养?这判决太让人心寒!”

但也有理性的网友觉得:“大家先别急着喷,法官也难,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这是依法办事,赡养是法律的底线,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个老人饿死街头吧?虽然极度同情女儿,但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说真的,这案子看得人心里五味杂陈,法律用它硬邦邦的条文,给老人兜住了最基本的生存底线这没错。
 
但这判决对女儿来说,何尝不是在旧伤疤上又撒了一把盐?这每月500块能买来米面粮油,但永远买不回缺失的父爱,也抹不平几十年的内心创伤,这判决到底是解开了疙瘩,还是把这个结系得更紧了呢?
 
 信息来源:三农频道

评论列表

用户14xxx86
用户14xxx86 2
2026-06-29 16:10
农村有多少家庭条件不错七八十岁的老头老太还在种田种地的赚点小钱,这个年轻时自己风流快活过去了,现在才64岁就不想干活了,还强要养老钱。[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这是这辈子找身边亲人讨债来的
用户10xxx78
用户10xxx78 1
2026-06-29 12:50
你说没养过你也就算了说什么强奸.那时候有夫妻强奸吗???
南宁做美缝的老张
南宁做美缝的老张 1
2026-06-29 13:01
强烈要求修改不养小可以不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