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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 日起,天津全市正式执行全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7 月 1 日起,天津全市正式执行全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下发官方通知,完成一年一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直接影响每个月个人和单位缴存金额,大家可以对照看看自己账户变化。

按照新规,今年公积金缴存基数核算标准更新,不再参考职工 2024 年月均工资,统一改成按照 2025 年个人全年工资总收入核算月平均工资,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各类津贴补贴全部都要算进工资总额里。同时缴存基数上下限同步上调,本年度最低缴存基数定为 2510 元,上限涨到 28917 元,对比去年标准有明显提升。

针对今年上半年入职、调动的员工,政策也做了人性化规定:2026 年 1 至 6 月新入职、新调入单位的职工,公积金基数不用跟着本次统一重算,依旧按照入职第一个月全额应发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执行。

缴存比例规则没有改动,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单位和个人双边缴存比例固定选择 11% 或者 12%;普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 5% 至 12% 区间自主选定缴存比例,前提是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必须保持一致,不能一边高一边低。

很多人好奇调整之后有什么实际影响:工资处在区间中间的职工,工资上涨就会同步提高每月公积金入账总额,账户余额变多,后续贷款买房、租房提取都更划算;工资低于最低基数的,会统一按照 2510 元下限缴纳;高薪群体则最高不突破 28917 元封顶基数。

在这里也提醒各企业财务,及时完成本单位全员基数申报调整,避免出现少缴、漏缴情况;职工如果发现单位未按真实工资申报基数,可拨打公积金热线 12320 咨询维权。公积金账户里全部本息都归个人所有,基数合规缴纳,才是保障自身住房权益的关键。


信息来源: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