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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矫情吗?广东揭阳,女子身体不舒服去医院就诊,医生安排做心电图检查时未拉帘子。她

是矫情吗?广东揭阳,女子身体不舒服去医院就诊,医生安排做心电图检查时未拉帘子。她将衣服脱掉后发现诊室天花板上有个摄像头对着她。她问医生摄像头是在拍摄吗?得到肯定后,她又说这样合适吗?她提醒后,医生才拉上帘子。女子越想越憋屈,报警。警方介入调取监控,确认隐私被清晰拍摄。女子因此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确诊急性应激反应、焦虑抑郁状态。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女子提起民事诉讼!网友:有啥了?太介意了自然也就焦虑了,谁没个肚脐眼!

事发当天,林女士因为身体不舒服,前往医院急诊科就诊。

根据医生的诊断安排,她需要做一次心电图检查。

进入心电图检查室后,接诊医生全程比较急躁,一直不停催促她赶紧配合检查。

在医生的催促下,林女士脱掉上衣配合心电图检测。

就在这时,她无意间抬头发现,检查室天花板正对着检查床位的位置,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镜头直直对准自己。

察觉到不对劲的林女士立刻向医生提出质疑,询问在有监控的情况下,裸露身体做检查是否合适。

面对林女士的疑问,医生没有第一时间解释和处理,在她的再三提醒下,才不紧不慢地拉上了诊室的遮挡帘。

林女士觉得,她脱掉衣服,隐私部位已暴露,准备检查的一系列画面,早已被监控完整记录下来。

这件事过后,林女士心里一直极度不适,始终担心自己的隐私画面会被泄露。

她越想越憋屈,越想越担忧,为了核实情况,6月20日,林女士报警。

警方介入后,林女士及家属随警方一起来到医院,和医院工作人员一起共同查看了诊室监控录像。

多方核对确认后,大家证实了林女士的说法属实,监控视频清晰拍到了她的隐私部位,画面没有任何遮挡,隐私完全暴露。

这件事给林女士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后续她更是查出患上急性应激反应,同时伴随焦虑抑郁的状态,身心都受到了严重伤害。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回公道,林女士已正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她不仅希望医院为此次失误道歉赔偿,还要求医院出具书面承诺,保证这段包含自己隐私的监控视频绝对不会外泄、不会被传播。

事件曝光后,有记者专门就此事联系了涉事医院。

但医院工作人员态度敷衍,没针对医生操作失误、隐私泄露问题做出任何解释,只表示整件事已全权交给律师处理,院方不再做额外回应。

《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

诊室属于诊疗专属私密空间,林女士裸露身体接受检查属于不愿被外人、监控记录的私密活动、私密身体部位,完全属于法律定义的“隐私”。

医院安装监控本应避开检查床位,或必须拉上遮挡帘再开展检查,提前规避拍摄患者私密部位。

医生全程催促林女士脱衣检查,全程未拉遮挡帘,天花板监控完整拍下林女士隐私部位,直接侵害了林女士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1218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林女士确诊急性应激反应、焦虑抑郁,有明确的人身、精神损害后果,完全满足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医院有违法行为、存在主观过错、发生精神损害、行为与损害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医院理应向林女士书面或当面致歉并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

有人说,医生也不容易,没有监控又说别人行骚扰了,有监控又说拍到隐私部位了。

有人说,无论哪个部位的隐私,看见的都是框架和轮廓,并看不见具体的什么啊。这不很正常吗?大题小做,把人想得太坏了!

还有人说,检查室本是保护患者隐私的私密场所,医护人员本该严守操作规范,此次疏忽不仅失职,更严重侵犯了患者的个人隐私。

目前,当地卫健部门和警方已经同步介入此事调查,期待相关部门能严查此事,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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