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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男子在网上认识了一女子,二人一夜缠绵后,竟然确定了恋爱的关系,之后还同居了

新疆,男子在网上认识了一女子,二人一夜缠绵后,竟然确定了恋爱的关系,之后还同居了。这个女友眼里只有钱,不断问男子要钱,又说买婚房、买婚车,陆续要走了141万,而男子月薪只有5000元,这140多万都是男子在网上借的。要说能结婚也就算了,钱到手,女子却把男子给甩了,无奈,男子只能上诉追偿。

这起发生在乌鲁木齐的案子被都市报道曝光后,很快引发了不少网友的议论。男子姓刘,女子姓王,两人本是网上偶然结识,谁也没料到后来会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刘某单身多年,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对象,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网上聊天交友,没想到很快就和王某聊得投机,感情升温速度快得让人咋舌。

2024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解释,恋爱期间为表达心意的普通花销不算彩礼,但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给付,一旦婚姻没能缔结,给付方是有权利主张返还的。

回到刘某和王某这段关系上来,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没多久就住到了一起,王某开口的次数越来越多,先是提出要买婚房,接着又说要买婚车,后面还提到彩礼钱的事情。

刘某月薪只有5000元,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但是又不想让这段感情就这么黄了,只能想办法凑钱,先是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卖掉,又找亲戚朋友借了一圈,还是不够,最后干脆在网上借款平台上贷款凑数。前前后后算下来,刘某一共给王某转了141万元。

王某在收钱这件事上心思缜密,每次转账都要求刘某在备注里写清楚是自愿赠与,往后也不用归还。刘某当时满脑子想的都是能顺利结婚,对这种要求没多想就照做了。

可惜好景不长,王某渐渐摸清了刘某的经济状况,发现对方并没有传说中那么殷实,手头还背着一堆债务,态度说变就变,没过多久便提出分手,把刘某一个人晾在了原地。

大额转账如果附带了以结婚为目的这个隐含条件,就算备注写着自愿赠与不用偿还,只要能证明确实是奔着结婚去的,婚姻没成的话,给付方依然可以主张按比例要回来。

刘某不甘心就这么白白损失141万,便一纸诉状把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返还这笔钱。庭审中女方辩称所有转账均为男方自愿无偿赠与,不应返还,法院未采纳该抗辩理由。

法院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双方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有无共同支出、各自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同时结合了《民法典》第1042条关于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判决女方向男方返还 118 万余元,女方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