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国家应该给公益慈善制定严格的法律条款。 最近有关韩红的公益慈善行为在网上闹得沸

国家应该给公益慈善制定严格的法律条款。

最近有关韩红的公益慈善行为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正方认可、赞扬,反方质疑、否定,双方谁都不服谁,谁都说服不了谁。注意到一个现象,正反双方的口水战中看不到任何法律依据。既然是收了捐款人的钱做公益慈善,公益慈善内容、财务、行为就必须在法律条款基础上接受国家的监督和审计,其依据就是对该慈善机构的法律边界的定义,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比如,该慈善机构的工商登记中明确其慈善行为范围,接受的慈善捐款只能用于面向医疗机构的捐助,或只能用于面向对慈善个体的捐助,或两者的捐助比例分配;慈善机构的行为范围,抗洪救灾、义诊、给医疗机构捐救护车/仪器、捐医院/学校、救护贫困人群等等,哪些是该慈善机构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允许做的;慈善实施区域,国家指定的扶植区域以外包括不包括在里面。

再者更加详细,比如义诊团队的资格、人员(医疗人员、摄影、工作人员)的规模,所有费用(差旅、住宿、工资、补助)有谁来承担(自费、发起人还是捐助费用)。
特别是慈善物质购买的渠道、与该慈善机构、主要执行者的关联属性、渠道的资质
等等要有详细的法律层面的边界定义。

只有指定详细的法律条款,才能有法可依、有法可查、有法可审,这才是提高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做大做好慈善事业的最好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