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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法官这次是真的处在舆论风口上了,还没等二审开庭,不少网友翻出过往发表的学术文章

徐法官这次是真的处在舆论风口上了,还没等二审开庭,不少网友翻出过往发表的学术文章逐一梳理翻看。看着那些陈年论文被逐字逐句地对照,这种“回旋镖”打在自己身上的滋味,估计比丢了案子还难受。

今年6月29号,苏州中院判了LV告茉莉奶白商标侵权。1030万。新茶饮行业从来没判过这么高的数。案子判完,判决书还没生效呢,网上先炸了。

炸的不是判决本身。炸的是反差。

LV这牌子,全球告了一圈——日本败了,意大利败了,欧盟连商标都给撤了。欧盟说棋盘格就是基础几何图案,缺显著性。意大利说基础装饰属于公共资源。日本更直接,LV告人家京都老店用方格,日本法院说那是流传千年的“市松纹”。

唯独中国,LV三战三胜。

同一朵花,同一个格子,出了国门就是公共的,进了中国就成了LV的专属。公众看了肯定心里不舒服?

徐飞云这个人,履历不差的。2012年南大国际法硕士毕业进苏州中院。干了十三年,审了三千多件知产案子。十五起入选全国典型。万词霸屏案、德禄商标案、法国干邑地理标志案,都是她办的。业内一直评价她专业、从严。全省优秀法官、全国知产先进个人,拿了不少荣誉。

这次判LV赢,法条上也不是没依据。LV那七枚四叶花卉图形商标,注册有效,用了这么多年,知名度摆在那儿。

茉莉奶白呢?

2024年申请这个图形商标,初审就被驳回了。明明知道有风险,还是用了,法院认定明知故犯,主观恶意明确。加上茉莉奶白全国两千多家店,2025年营收约40亿,体量一大,赔偿额自然就上去了。法理上捋下来,确实挑不出大毛病。

可法理站住了,情理没站住。

你想想,LV那四叶花纹打哪儿来的?有学者说源自唐代宝相花。你去看看敦煌壁画、看看苏州园林的花窗、甚至看看咱们人民币上的纹样,相似的东西到处都是。老百姓的感觉很简单,老祖宗传了千百年的东西,怎么就成了洋品牌的专利?

还反过来找中国企业要一千万?

网友查徐飞云的论文。不是无聊。是大家想弄明白——一个法官写在论文里的理念,和她坐在审判席上敲的判决,到底能不能对上。目前没有官方说徐飞云学术不端。可公众不满足于只看结果了,他们要看判决背后的逻辑。这本身不是坏事,说明大家的法律意识在往上走。

更让人觉得不对劲的,是LV在中国维权的频率。光今年一年,LV就有五十多条商标维权信息。过去五年,一千六百多起官司。从奶茶店到鸭血粉丝摊,从百货公司到网络科技公司,告了个遍。一个卖奢侈品的巨头,把触角伸到路边小店,这画面确实不太好看。

有人问,难道不该保护商标吗?当然该。商标保护是市场秩序的基石,这个没得商量。问题是度在哪里。公共传统和品牌独创之间的界限,谁来画?怎么画?欧美和日本把基础图形看作共有文化资源,国内更看重注册的效力和现实混淆风险。

两套逻辑都有道理。可当LV在国外拿不到独占、在中国却能靠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打出一套组合拳,公众自然会问,这算不算双标?

对此,说两句我的真实想法。

第一点,关于徐法官。 她被网友扒论文,这事我得说句公道话。法条上,LV的商标注册在先,茉莉奶白明知驳回还照用,判侵权有依据。徐法官按法条判,职业上没问题。但法官判案不能只盯着法条,还得看社会效果。

你把一个跟传统纹样高度相似的图案判给外国品牌独占,公众心里那杆秤过不去,这很正常。徐法官被追问,不是她个人有什么问题,是判决的社会接受度出了裂缝。法官的价值不只是“依法裁判”,还得让裁判被社会理解。

第二点,关于制度层面。 这个案子暴露了一个比判决本身更大的问题:咱们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裁判,跟国际主流认知之间,确实存在差异。LV在国外告不赢,在中国一告一个准。问题不在法院判得对不对,而在制度设计上,咱们是不是太看重“谁先注册”了?

如果只要注册就能把公共审美元素锁进自家保险柜,若现有商标边界规则不细化完善,后续极易出现海外品牌抢先注册传统东方纹样,再起诉本土国货索要高额赔偿的行业乱象。这个制度层面的漏洞,比一千万赔偿严重得多。

一审判了,茉莉奶白说了要上诉。二审还没开庭。这场官司最后怎么收场,现在谁也说不准。但有一件事已经清楚了——司法和舆论之间那道裂缝,光靠法条填不上。


信源:苏州中院一审判决书、企查查品牌维权公开数据、江苏长安网法官履历公示、界面新闻、新浪财经、海外多国商标判例公开资料

评论列表

用户15xxx65
用户15xxx65 2
2026-07-09 22:48
这种事只会越来越多,只是这个处理得不够圆滑![抠鼻]
GHost
GHost 1
2026-07-10 01:06
这个东西本来也不是lv的专属那怎么赢?谁的问题?一个公共图案
渡了
渡了 1
2026-07-09 22:25
屁股坐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