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冤不冤?”杭州,两名女大学生合租时,嫌弃窗帘旧脏便随手扔掉了,随后又自费300元换了副新的。本以为是替房东“旧房翻新”,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在房东知道后直接勃然大怒,称旧窗帘是名贵真丝,张口索赔1.2万元,最终俩人瞬间傻了眼。
信源:光明数字报《文摘报》(2021-07-27)《租房奇葩事,民法典如何解》
事情得从去年说起。两个女大学生在杭州合租了一套房子,位置不错,上班方便。这一年里,房租月月准时交,屋里屋外拾掇得干干净净,跟房东素来客客气气,没红过脸。
唯一让她们心里犯嘀咕的,是卧室里那套老式窗帘。布料摸着厚实,可颜色泛黄,边角处积了厚厚一层灰,样式也老旧。
拉开合上,轨道涩得很,每次打扫都得费好大劲。想着要长住几年,两人一合计,自己掏腰包花了三百块,买了套简约大方的新窗帘换上。
那副旧的,她们瞅着又脏又破,留着占地方,干脆拆下来当垃圾处理掉了。换完之后,屋里亮堂不少,两个孩子心里还挺美,觉得这算是帮房东改善了居住环境,将来退租,押金肯定能顺顺当当拿回来。
谁知,租期一到,房东上门验收。目光一扫,落在窗户上,脸色顿时沉了下来。旧窗帘不见了,换成了新的。房东开口询问,两个女孩如实相告,说旧的扔了,新的自己花钱买的。
话音未落,房东报出一个数字,惊得两个女孩目瞪口呆。房东声称那副旧窗帘是她十年前结婚时定制的真丝面料,当年花费一万五千元,如今虽旧,折价也得赔偿一万二千元。
两个女孩百口莫辩,反复解释,说实在看不出是名贵料子,只当是普通旧物。她们自费更换,并未要求房东报销,已是尽了心意。
房东却坚持索要高价,且无法提供任何购买发票或定制单据来证明窗帘的价值。双方僵持不下,最终选择报警,诉诸法律。
法庭之上,房东始终拿不出有效凭证,既不能证明窗帘的材质与原价,也无法证明其当前的实际价值。
法院审理认为,租客未经房东同意擅自处置屋内原有物品,确实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房东主张的一万二千元赔偿,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综合考量了窗帘已使用十年、存在老旧磨损的客观现状,参照市场上同类旧窗帘的行情价格,最终判决两名女生赔偿房东二百元。
这一结果,与房东最初的狮子大开口相比,可谓天壤之别,也让围观的街坊邻居们松了口气,觉得这判决合情合理。
其实,这类因退租物品折旧引发的纠纷,这些年在全国各地并不少见。北京海淀法院早些时候也审理过类似案件。承租人小张退租时,将屋内使用了十多年的电视、空调、床具等一并当作废品变卖。
房东老王发现后,气愤之余进行了公证取证,随后对簿公堂。法院认定,那些家电家具虽已使用多年,残值有限,但小张擅自处置的行为确属不当,最终判决赔偿一万元,扣除押金后,老王退还了小张两千元。
这两个案子,内核如出一辙,核定赔偿金额的依据,绝非物品当初的新购价格,而是其当下的实际残余价值。
回过头看杭州这对女孩的遭遇,她们事后也做了功课,了解到真丝这种面料其实非常娇贵。长年累月经受室内光线照射、空气氧化,物理性能早已下降,使用寿命有限,很难再维持当初的高昂身价。
双方争执不下时,调解员介入。调解现场,两边证据都不充分,房东证明不了窗帘昔日的贵重,女孩们也难以精确描述丢弃时窗帘的破损程度。
调解员把握的原则很实在,赔偿的本质是填补损失,而非让房东借此获利。可见,在基层调解中,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公平点,才是化解矛盾的关键。
杭州女孩们的案例,显然属于正常损耗范畴。调解员依据真丝的正常损耗规律和物品残值核算出的数额,最终促成了双方和解。
这桩窗帘风波,看似是两个女孩的偶然遭遇,实则给所有租房者和出租者提了个醒。房屋租赁,白纸黑字的合同是基础,细致入微的物品交接清单更是关键。
入住时,对屋内设施,尤其是价值较高的物品,拍照留存,记录品牌、型号、新旧程度,甚至约定好自然损耗的界定标准,能有效避免日后“说不清”的麻烦。
对于租客,爱护屋内设施是本分,但处置不属于自己的物品前,务必征得房东同意。对于房东,维护自身权益理所应当,但索赔也需基于事实和证据,漫天要价,不仅难以实现,还可能伤了和气,耗费精力。法律公正,自会权衡。
这二百元的赔偿,既是对过错的轻微惩戒,也是对无理索赔的有力回应。它告诉我们,无论身处何位,行事留痕,诉求有据,遇事心平气和,寻求公道,才是安身立命、和谐相处的长久之道。
日子要过得踏实,离不开这份清醒与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