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强烈怀疑 LV对国内商家的一系列诉讼是他出的主意。
前脚帮LV集团在中国注册系列商标,后脚就开启系列“维权”诉讼,苏州中院刚判罚茉莉奶白赔偿LV,马上又继续起诉宁波小微面料厂商纹样“侵权”…
都说外贼易挡,内奸难防,LV外包给他及律所,然后他手里拿个锤子满世界找"钉",找的越多分成越多。
内奸比外贼更可恶也更难防,一群心术不正的有权利的内奸比外贼对这个国家的破坏性更大,手握法律专业资源、懂政策懂审判流程的业内人士,利用过往体制内积累的资源、经验,专门吃透法规短板,协助外资掠夺我们千年传统纹样,批量收割国内底层小商户。
一个人同时拥有法律制定参与权和商业诉讼代理权——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谁能收了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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