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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周扒皮还狠!干了26年电工,退休前一查社保竟然是零 贵阳有个电工李师傅,在一

比周扒皮还狠!干了26年电工,退休前一查社保竟然是零

贵阳有个电工李师傅,在一家单位老老实实干了大半辈子电工。1990年前后,他进了七冶在贵阳的工地上干活。那时候社保这词儿对很多人来说都挺陌生的,李师傅想得很简单:有份活儿干,月底能拿到现钱,日子踏实就行。

2025年,李师傅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太好了,就办了离职。办离职的时候,劳务公司——贵州鸿业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给他算了笔账:工龄补偿加工资结算一共9万2千块钱。让他填了《劳动合同解除申请》,在《收据》上签了字。

那张收据上印着格式化条款,说这笔钱已经包括了公司该付的一切费用和补偿,签了字就永久放弃所有权利主张。李师傅文化不高,想着反正在编名单上也没自己名字,这些年也没见过社保本,就签了字,9万2打进了卡里。

可回家跟老工友一聊,人家说:你干了二十多年怎么可能没社保?你去查查。李师傅跑去社保大厅一查,彻底傻眼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个险种,全线空白,一天都没缴过!除了他早年间在其他地方有过极短暂的缴费记录外,这26年在现在的单位,社保账户完全是一片空白。

他立刻跑回公司讨说法。结果人家态度平静得很,好像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公司负责人说早些年用工不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太多,后来种种原因一直没给补上。紧接着就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早就准备好的协议。

最气人的是公司接下来的话。负责人说,你不是在编人员。2008年改制之后,公司在编人员里根本没有你的名字。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跟本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甚至还补了一句:离职时不是给了你9万2吗?一次性买断,两清了!

李师傅当场就急了:那笔钱就是工资尾款和离职补偿,从来没人提过社保的事!要不这九万二我一分不要退回去,只求把我的社保补上!

可公司根本不搭理他,翻出他签过字的那份协议说事。协议上白纸黑字写了放弃一切后续权利,双方两清。

走投无路的李师傅找了记者。记者带着摄像机赶到单位,公司负责人又换了一套说法:李师傅这些年根本不算正式员工,只是个临时帮忙的,不存在劳动关系,自然就不存在缴社保的义务。

这事到底该怎么认定?法律上说得明明白白。

《劳动法》第72条和《社会保险法》第58条都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是国家强制义务,不因双方约定或者劳动者承诺而免除。也就是说,公司和员工之间就算签了协议说“不交社保”,这个约定也是无效的——因为法律不允许。

《社会保险法》第86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补缴社保产生的滞纳金,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能要求职工承担。

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没交社保,导致员工退休后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用人单位还要承担由此产生的退休金等经济损失。

公司说“你不是在编人员”这个理由,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李师傅有老项目经理、老工长能证明他二十多年的在岗经历,有1991年和1996年的合同记录,这些都是证据。

这件事最让人寒心的是公司的态度。李师傅干了26年,到头来公司不但不认账,还倒打一耙说你是临时工。26年的汗水,换来一句“你不是在编人员”。26年的坚守,换来9万2就想打发走人。

更可恨的是,公司从一开始就设计好了套路。先让李师傅签字领钱,收据上藏着放弃权利的条款,等李师傅发现社保是空白再去找,公司就拿签过字的协议堵他的嘴。李师傅文化不高不懂法,公司就是欺负老实人。

这件事给所有打工人都敲响了警钟。

第一,社保这事千万不能靠信任。别以为正规单位就一定给你交社保,别以为工资里扣了钱就一定进了社保账户。自己得上心,隔段时间去社保大厅查一查缴费记录,或者用手机上的社保查询功能看一看。

第二,保留用工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这些东西平时看着没用,真到了维权的时候就是铁证。李师傅早年的纸质合同遗失了,就成了公司不认账的把柄。

第三,签字要谨慎。任何协议、收据、解除合同通知,签字之前看清楚上面写了什么。特别是那些“放弃一切权利”“永久不再追究”的条款,一旦签了字,后面想维权就难了。

第四,遇到这种事不要怕。法律站在劳动者这边。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举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找媒体曝光。公司违法了就是违法了,签了放弃协议也没用,因为放弃社保的条款本身就不合法。

李师傅现在还在维权路上。社保稽核部门会介入进行强制核查。这件事也给所有打工人提了个醒:踏实肯干值得肯定,但一定要时刻关注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保留用工证据。别像李师傅一样,默默付出半辈子,最后落得流汗又流泪、辛劳半生无保障的下场。

26年的青春和汗水,9万2就想买断?这笔账,法律不认,人心也不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