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谁的错?”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上海某公司,月薪15000元,入职不到一年便结婚怀孕,却被确诊“先兆流产”需卧床保胎,当她持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时,公司口头让其先休息却迟迟不批,后续申请婚假、158天产假更是全被拒绝,甚至直接停发工资,9个月一分没给,女子被迫离职后怒告公司。
24岁的陕西姑娘张女士,2023年2月入职上海一家公司,岗位是相机调试工程师,月薪一万五,工作地点在西安。
入职七个月后她登记结婚了,没过多久确认怀孕,这本是双喜临门的事,可到了2023年12月,怀孕24周的她被医院诊断为先兆流产,医嘱要求休假两周。
她拿着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休假单,向公司申请了2023年12月11日到22日的病假,公司口头说让她先休息,但请假审批迟迟没下来。
之后因为身体反复出现状况,她又多次提交病假申请,休假一直延续到2024年3月3日。
2024年3月3日这天,她一次性提交了两个申请:一个是10天婚假,从3月4日休到8日;另一个是158天产假,从3月11日一直休到8月16日,公司全部拒绝批准。
但张女士的身体状况确实不允许她回去上班,整个病假、婚假、产假期间,她都没能到岗,公司那边更绝——从2023年12月她第一次请假开始,工资一分没发过。
9个月,整整9个月,工资条上全是零。
2024年3月22日,张女士顺利生产。
孩子出生后,她没等来公司的任何消息,2024年8月15日,在产假结束前一天,她给公司发了一封邮件,内容是一份《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本人被迫离职通知书》,邮件里写得很清楚:从2023年12月11日到现在,公司拒绝支付病假工资、婚假工资和产假工资,已经拖欠了9个月,一分报酬没发。
她认定公司已经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自己是被迫离职。
发完邮件,张女士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24年8月19日解除,公司需要支付病假、婚假、产假等工资以及未休年假工资差额,一共7.6万余元,还要补缴2023年2月的社保。
双方都不服仲裁结果,闹到了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张女士要求除了工资外再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那边则主张完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一审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态度——张女士持有合规的医院诊断证明申请病假,依法申请婚假和产假,公司不批准的行为不当,不能以此为由拒付工资,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病假工资28724.13元、婚假工资3448.28元、产假工资40416.09元,再加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9189.4元,合计10.1万元。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整个案子从仲裁到两审,跑了一年多,一个拿着医院证明请病假的孕妇,被公司晾了9个月没发工资,最后靠法律拿回了自己应得的10万块钱。
案子上了热搜后,网上吵成两派,有人说这姑娘“白嫖成功”,入职不到一年就结婚怀孕,病假婚假产假连轴转,公司太倒霉,有人算了一笔账——她2023年3月到11月的平均工资是14594.7元,公司停发9个月,最后法院判了10.1万,基本就是把这9个月的工资补上了,再加了点补偿金。
但不管网上怎么吵,法律站的是张女士这边,先兆流产保胎凭医院证明请病假,合理合法;在职期间登记结婚就有权休婚假;产假更是法定权利,公司无权拒绝。
公司想省那点工资,结果赔了更多,还搭上了两审的诉讼成本和舆论压力,这大概就是试图用“拖字诀”对抗法律的代价。
来源:上观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