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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真闹大了!”7月14日报道,河南汝阳,一名20岁女孩受邀担任伴娘,却在婚礼

“这下真闹大了!”7月14日报道,河南汝阳,一名20岁女孩受邀担任伴娘,却在婚礼现场遭多人婚闹,被反复抛起后摔落,导致腰椎爆裂性骨折,最终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事后责任迟迟无法协商,女孩将新婚夫妇及10名宾客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涉案宾客中仅1人被认定无需承担责任。

2024年8月7日,一份司法鉴定意见把这场婚礼留下的后果定了下来,20岁的张某因外伤造成L1椎体爆裂骨折,椎管内出现骨性占位,最终被评定为九级伤残。

纸面上只是几行专业术语,可落到一个年轻人身上,意味着这次受伤并没有随着出院结束,身体留下的影响,还要陪她继续往后生活。
 
事情要从2023年10月4日说起,那天,河南汝阳的王某和李某举行婚礼,张某受新娘李某邀请前来做伴娘。

婚礼原本按流程进行,新郎把新娘接到婚房后,两人因事暂时离开,房间里留下张某和多名参加婚礼的宾客,随后,所谓“闹一闹”的气氛慢慢变了味。
 
张某并不是默认接受,更没有主动加入,她先躲进柜子,王某丙把她拽了出来;她又躲到门后,还是被拉到床边。

之后,有人把她放进被子里,多人抓住被角往上抛。第一次落下后,众人还在继续,到了第二次,下面的人没有接住,张某连同被子一起摔到地上,腰部当场受伤。
 
现场其实不是没人提醒,婚闹过程中,新郎王某的姑姑曾到门口劝大家不要再闹,可这句提醒没有让行为停下来。

张某受伤后,伴郎胡某把她背下楼,随后送往医院,第二天又转到另一家医院住院治疗,检查结果是腰椎骨折,也就是L1椎体爆裂骨折,她一共住院18天。
 
事发以后,新郎王某把当时在婚房里的人拉进群,商量先凑医疗费用。群里一度形成了一个大致方案,由王某承担40%,其他人共同承担60%,前后筹了17416元,剩余6728.54元由王某支付。

可治疗结束不代表事情结束,等到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双方对后续赔偿始终没有达成一致,张某最终把这场婚闹带进了法庭。
 
在我看来,这个案子最值得注意的地方,不是“婚闹”两个字,而是张某已经用行动表达了拒绝。她躲进柜子,又躲到门后,这不是害羞,也不是等着别人来起哄,而是在明确回避。

一个人已经退到角落,还要被强行拉出来,这时所谓“热闹”早就越过了边界,剩下的是对他人意愿的无视。
 
法庭上,部分参与者否认自己动过手,称没有参加抛接。可法院结合当事人陈述和证人证言,没有采信这些辩解。

胡某虽然在房间内,但张某在第二次庭审时明确表示,把他追加进来只是为了查清事实,并不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新郎也称胡某没有参与婚闹。
 
法院最终认定,张某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新郎王某和新娘李某既是婚礼的组织者,也明知当地存在婚闹习俗,却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危险行为,因此承担40%的责任。

王某丙先后把张某从柜子、门后拽出,又拉到床上,过错更明显,承担20%;王某甲、王某乙等8人共同连带承担剩余40%的责任。
 
经核算,张某的各项损失为224436.06元,法院另行支持了精神损害抚慰金,加上此前已经支付的费用,案件涉及的赔偿总额为23万余元,已付款项在判决时予以扣除。

责任没有因为参与的人多就被稀释,也没有因为事情发生在婚礼上就被一笔带过,每个人在这场危险行为里做了什么,最终都要回到证据和责任上来。
 
我认为,这份判决真正说清楚了一个常被忽略的问题:婚礼是喜事,但喜庆不等于谁都可以失去分寸。

有人总把婚闹说成“大家关系好”“图个热闹”,可关系越近,越应该尊重对方不愿意做什么。张某不是道具,也不是为了配合气氛就必须忍耐的人,她首先是一个有权说“不”的独立个体。
 
还有一点,我觉得很多婚礼组织者也该看到。新人可能没有亲手参与,可婚礼现场由谁组织、谁邀请宾客、谁最有条件及时制止,责任并不会因为一句“当时不在房间”就完全消失。

尤其明知道当地存在婚闹习惯,更应该提前把边界讲明白,而不是等人受伤以后再建群、凑钱、追问到底是谁没接住。
 
这起案件最让人难受的,是很多后果本来可以避免。第一次有人躲开时,停下来就好了;长辈到门口提醒时,收手也还来得及。

哪怕有人在第二次抛起前说一句“别闹了”,事情也可能不会走到九级伤残和一场官司。可当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只是搭把手、起个哄,风险就被推给了最没有选择余地的那个人。
 
在我看来,真正该留下的教训并不复杂,任何习俗都不能替代同意,任何玩笑都不能越过人身安全,人数再多也不意味着不用负责。

23万余元可以补偿一部分损失,却换不回受伤前的身体状态,婚礼本该留下祝福和合影,而不是一份伤残鉴定和一纸判决,这条边界,其实从一开始就应该被所有人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