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脸皮比城墙还厚!湖北黄冈,一个男的在外打工出事故没了,亲哥站出来把后事全揽了。死

脸皮比城墙还厚!湖北黄冈,一个男的在外打工出事故没了,亲哥站出来把后事全揽了。死者有个继子,主动签了放弃索赔的文书,哥哥顺顺当当拿到116万赔偿金。结果跟死者分居十多年的老婆突然冒出来,一纸诉状把亲哥告了,张嘴就要91.6万。这事闹到法院,判决结果让所有人没想到。

2009年,陈某那时候娶了个带儿子的女人,俩人凑一块过日子,没再生娃,刚开始还凑合,后来越闹越僵,干脆各过各的,分居整整十多年。

但就是没去扯那张离婚证,法律上他俩还是夫妻。

2025年陈某在外头干活出了事,人没了。

这下谁来管后事?弟弟的老婆压根联系不上,哥哥站了出来,哥哥跟弟弟平时走得近,办丧事、跑手续,一样没落下。

可赔偿金得有人谈,单位那边要家属出面。

哥哥没辙,找上了继子小陈,小陈说自己穷,没本事管这些事,全让舅舅去办。

小陈还当着律师的面,替他妈签了一份放弃赔偿的文件,还特意交代舅舅别通知他妈。

哥哥拿着这东西,跟单位谈下来116万。

丧事钱、律师费,全是哥哥自己垫的。

过了一段时间,妻子才听说丈夫没了,她不光没伤心,直接一纸诉状把哥哥告了,张嘴就是91.6万。

小陈在法庭上说自己是自愿放弃的,法院调查发现,婚确实没离,妻子还是合法配偶。但十几年没尽过一天义务,反倒是哥哥一直在操持。

一个分居十多年不管不顾的人,凭什么觉得自己能躺着分大头?哥哥跑断腿的时候她在哪?签字放弃的时候她又在哪?

法律讲究权利义务对等,不是光挂个名头就能分钱的。

也就是说,最怕的就是平时不出力,分钱的时候第一个冒出来。

她是合法配偶没错,但合法不代表合理。

十多年不往来,连丈夫死活都不知道,这种婚姻早就名存实亡了。

有人认为她也是受害者,丈夫出事她也难受,但难受不等于付出,法律看的是行为不是情绪。

你十几年不联系不照顾,到分钱的时候才出现,这叫什么?

这叫摘桃子,法律保护的是真正尽了责任的人,不是像这种钻空子的人。

工亡赔偿金,到底算不算遗产呢?

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但工亡赔偿金是单位给家属的补偿,性质上属于对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生活补助,不是死者的个人财产。

所以,它不能按继承法来分。

那该怎么分呢?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和相关司法解释,工亡赔偿金应当在死者的近亲属之间分配。

这里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也就是说,陈某的父母如果在世也有份,但本案里哥哥是以近亲属身份参与分配的。

小陈替他妈签字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71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小陈是继子,他只能处分自己那份权利,根本没资格替他妈签字放弃。

所以,那份放弃文件,对他妈不生效。

最终,法院判决扣除20万合理开支后,妻子获得40%即36.64万元,哥哥获得60%即69.36万元。

妻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为什么判妻子只拿40%呢?

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虽然赔偿金不是遗产,但法院参照了这个原则,妻子十几年没尽义务,哥哥一直在付出,所以哥哥多拿合理。

这个判决也给了一个重要信号,法律不光看身份,更看你实际做了什么,名分是虚的,付出才是实的,分居多年不管不顾的配偶想白拿大头,法律不会惯着这种人,权利和义务必须对等,这才是公平的底线。

哥哥作为死者的哥哥,他有没有资格参与分配?

严格来说,工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是配偶、父母、子女,哥哥不属于法定近亲属。

但本案中,哥哥实际操办了全部事务,还垫付了费用,最终给了他60%的份额。

继子小陈为什么自愿放弃呢?他是不是被利用了?

从法律角度看,小陈作为继子,如果形成了扶养关系,他也是近亲属,他自愿放弃自己那份没问题,但不能替别人做主。

这孩子可能真觉得自己没能力处理,但这种放弃对他妈来说是个大坑。

婚姻这东西不是一张纸能锁住的,你不经营不维护,法律保护的力度也会打折,反过来说,那些真心付出的人,哪怕不是法定第一顺位,法律也该给个说法。

你觉得分居十多年不联系的配偶,还有资格分这么大一笔钱吗?

信源:红星新闻、黄河新闻网临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