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被强执#我们到现在都没有开放农村宅基地的市场化流通,

匀枫财技大兜底 2023-11-18 17:12:58

#大学教师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被强执#我们到现在都没有开放农村宅基地的市场化流通,所以如果不是农民身份,只要是城市户籍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其上面的房产,不论有多少人签字,有多少人见证,还有村委会盖章,那都是不合法的。所以就出现了《法治进行时》栏目中所提的这起案例。

2007年,大学副教授李月花了8万元,在北京市房山区田各庄村,向当地村民购买了6间房,之后他又进行了整修,入住在其中。没想到12年后当年卖房的村民,在2018年又开始要房子。整个纠纷持续了两年,持续了17份法律判决,最终这名退休的大学副教授败诉,因为他不肯腾房,被法院强制执行。当天法警翻墙入户,将其带离房屋,东西都被搬出来进行封存,将房屋交给原村民。

大学副教授为此想不通,有着房屋买卖协议,有着当地村委会的签字盖章,为什么房屋还不是自己的?这就是因为我国法律不允许农村宅基地随便流通,在村民之间流通是可以的,但是卖给城市户籍民众是不允许的。不过仔细想一想,这也是有道理的。

如果宅基地可以流通,我们可以想象有多少城市户籍民众,到乡村去买房啊?同时那些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别墅,还卖给谁呀?大家自己买一个农村房,进行翻盖重新装修,不都个个住上了别墅吗?所以到目前为止,这一块都没有放开。

法院现在这样说明,房子和宅基地肯定是要还给村民的,那么退休副教授,为此付出的装修费用和买卖费用,可以双方进行协商也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会进行判决。但是副教授的诉求是不可能被支持的。

面对城镇化的推进,农民的宅基地,假如一旦被征用,可能获得高额的赔偿。所以当初卖房给城市居民的,现在都纷纷反悔。而面对这种高额的可能的未来补偿,购买者也想获得这块增值收益。不过就目前的法律来看,是很难获得支持的。#北京市房产纠纷#

建议这名副教授可以宽心来看,毕竟已经居住了十二年,这期间也曾经获得过身心的宽裕,也节省了在城内居住的租金。房屋的买卖价款以及装修费也能未补偿,其实挣下去对自己的身体也是有伤害的。就如同歌词中所唱的“该放就放,就这么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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