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何在?江苏金湖,2014年父亲去世后,兄妹5人写下协议,大哥赡养95岁奶奶,

广瓦下州 2024-11-01 16:29:52

良心何在?江苏金湖,2014年父亲去世后,兄妹5人写下协议,大哥赡养95岁奶奶,小弟赡养母亲,3个女儿不分家产,也不赡养老人,不料后来母亲却患上阿尔兹海默症,小弟把母亲送进养老院,只出了一个月寄养费就再不管了,养老院把5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支付16800元寄养费,当几人拿出之前的协议后,法院这样判!

16800元,这不是一笔巨款,却足以让一个家庭鸡飞狗跳,甚至对簿公堂,江苏金湖董家五兄妹,就因为这笔养老院的费用,上演了一场“踢皮球”的闹剧。

董家老父亲去世后,兄弟俩曾立下字据:大哥董建忠负责赡养95岁高龄的奶奶,小弟董建银负责赡养母亲杨启兰。

三姐妹这边则表示不会继承家产,而赡养义务则彻底由弟两个负责,当时那个时候家中就剩下奶奶和母亲两个老人,因此这样的安排几人也都没有异议。

董大哥对奶奶非常用心,一直照顾到她去世,从没跟弟弟要过钱,谁料,母亲后来患上阿尔茨海默症,生活无法自理,小弟董建银无力独自承担,将母亲送进养老院后,却只支付了首月的2400元费用,便再无下文。

面对失智的母亲,董建银选择了养老院,这无可厚非,但仅仅支付一个月的费用,便将责任推卸给兄姐,这“甩手掌柜”当得未免太轻松。

董家三姐妹也并非铁石心肠,她们曾轮流照顾母亲,也曾提出在县城租房方便照顾的方案,却被弟弟拒绝。

如今,母亲不认人,甚至排斥女儿们的靠近,她们的委屈和无奈,又有谁理解?

长期照顾病人,再孝顺的孩子也会感到力不从心,长期照顾失能老人,不仅要花钱,还得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董建银作为小儿子,与母亲共同生活多年,如今却因经济压力和个人生活,选择将母亲送入养老院,这其中固然有无奈,却也暴露了责任感的缺失。

而三姐妹的“有心无力”,也反映了在传统观念和现实压力下,女性在家庭养老中的困境。

那边养老院将董家五兄妹告上法庭,追讨拖欠的16800元寄养费,这笔钱,对于董家来说,或许并不算多,但它引发的家庭矛盾,却远比金钱本身更沉重。

法庭上,兄妹几人各执一词,相互指责,曾经和睦的家庭,如今却剑拔弩张,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董家五兄妹达成和解:董建银支付了拖欠的费用,三姐妹轮流照顾母亲,董大哥则不再参与母亲的其他费用。

这桩案件,看似以和解告终,实则留下了深深的思考,传统观念认为,女儿嫁出去后就像泼出去的水,不再需要对娘家负责,这种想法反映在协议的背后。

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岂是一纸协议可以抹杀的?

现在家庭养老遇到的难题越来越多,法律的保障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家庭成员之间要坦诚沟通,共同承担责任,才能让“老有所养”不再是一句空话。

从遵守法律到讲究人情,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社会在快速发展,传统家庭结构也在变化,养老问题变得越来越明显。

如何平衡法律与伦理,如何在个人利益与家庭责任之间找到平衡点,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孝顺是百善之首”,这句话在今天依然很有道理,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律要求的,更是做人应该有的责任心,也是对人性的体现。

我们不能只停留在“法理”层面,更要注重“人情”的温度,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等到失去了之后也开始后悔只有当法律与伦理、责任与关爱相互交融,才能构建一个真正和谐的社会,才能让每一个老人都能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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