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网友爆料某大学女生宿舍楼突然安排了多名黑人留学生入住,很多女生无法理解这

洋仔说法 2025-09-16 20:46:53

重庆,有网友爆料某大学女生宿舍楼突然安排了多名黑人留学生入住,很多女生无法理解这样的安排,明明门口还挂着“女生宿舍,男生勿入”的牌子,整栋楼议论纷纷。有女生发现,尽管宿管声称“已做楼层隔离”,但留学生和女生们仍共用同一出入口和楼梯间,担心夜间安全。校方次日回应称,因留学生原定入住的16栋宿舍设备未到位,临时安排他们在6栋低层暂住一天,并承诺“今天马上就搬过去”。   有网友说,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你所在的女生宿舍楼,一觉醒来却发现楼道里住进了不少外国男留学生,该作何感想。   据悉,2025年9月15日,某大学校区6栋女生宿舍内,多名新入学的男性留学生被临时安排入住。   该宿舍楼门口明确悬挂“女生宿舍,男生勿入”的标识,但因开学期间宿舍资源紧张,学校将部分楼层,包括底层及2、3、4楼,临时划定为留学生过渡住宿区。   有女大学生爆料,她发现同一楼层有男性留学生携带行李入住,且楼道内出现男女混行的情况。   很多女生感到不安,遂在社交媒体发帖质疑这一安排,并附上照片,照片中可见多名黑人男生在楼道内活动。   9月16日,有记者致电学校相关部门,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未关注到此事”,   而管委会则回应称:留学生系因航班抵达后原定宿舍16栋设备未到位,故临时安排至6栋低楼层,并强调“已做楼层分隔”且“临时安排住一天,马上搬离”。   有人说,门口挂着‘男生止步’,里面却住进男生,规定是摆设吗?我女儿要是住这栋楼,我当晚就打电话投诉。   有人说,特殊情况不能理解一下?人家就住一天,又是不同楼层,哪有这么矫 情?   还有人说,学校应急方案确实欠妥,租个临时住所或宾馆过渡是不是更合适?现在这样既委屈女生,也让留学生莫名挨骂,双输。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看待呢?   第一,学校将男留学生临时安置于女生宿舍楼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   笔者在公开渠道暂未找到该大学的学生宿舍管理办法,但可以合理判断的是,学校应该是有规定男女宿舍分区管理,异性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内容,而涉事6栋宿舍楼门口悬挂有“女生宿舍,男生勿入”的标识。   鉴于现行法律已经赋予了高校制定内部宿舍管理规定的权力,同时也要求学生遵守。一旦规定生效,其对学校和管理方同样具有约束力。   涉事大学的“临时安排”尽管声称进行了“楼层分隔”,但本质上突破了“男女分楼”或“男女分区”的管理红线,使男性得以合法身份进入并居住在女生宿舍楼内部,这直接将与其自行制定的、并向社会公示的管理制度相悖。   如涉事大学有相关规定,则更应带头严格遵守,其行为已构成对自身规章制度的违反。   第二,学校在作出并执行该安排的过程中,是否涉嫌构成歧 视,未平等保护学生权益?   学校为解决留学生的住宿问题,为充分考虑选女学生的既有住宿环境和安全感。   《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受教育权是一个广义概念,包括在校园内享有安全、安宁、不受干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的安排可能是无心之举,但确实容易引起别人多想,可能为了留学生群体权益,而忽视了其他女学生权益。   为解决一方的临时困难,另一方可能承担隐私泄露风险、心理不适及安全焦虑等代价,这种涉嫌区别对待,缺乏合理且必要的依据,未能保障所有学生平等享有教育环境的原则。   第三,涉事学校的安排是否侵害了女学生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女生宿舍是典型的私密空间,男性入住同一栋楼,即便在不同楼层,也必然共享楼道、楼梯、大门、盥洗室周边等公共区域。   这迫使女学生在宿舍楼内这一本应最放松、最私密的环境中,不得不调整衣着、行为以避免与异性发生不必要的接触,其私人生活的安宁状态已被实质性地侵扰和打破。   可见,涉事学校的安排可能未充分考虑对女学生隐私权中生活安宁利益的保护。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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