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女子在闺蜜的怂恿下,花2.8万做了个隆胸手术,不料术后发现身体不适,检查后才发现多项指标严重异常,确诊为隆胸后并发症,为了保命只能手术切除。女子找到整形机构索赔时,对方只愿意赔偿1万元,并透露了闺蜜收受10200元的介绍费的事情。 封面新闻十月九号报道了这则女子轻信闺蜜,瞒着丈夫做隆胸手术失败后,手术切除后却索赔无门的新闻。 张丽(化名)是从事美容行业的,平时特别注重自己的形体和身材管理,她的闺蜜王丹(化名)虽然相貌不及她,但她的事业线却远超张丽,为此闺蜜经常拿这事开她的玩笑。 自从今年四月份开始,王丹突然开始劝说张丽去做个隆胸手术,这样就完美了。 刚开始张丽没当一回事,打着哈哈搪塞了过去。 架不住闺蜜的反复劝说,张丽还是动了心,找闺蜜咨询隆胸的事宜。 闺蜜表示她正好认识一家专业整形医院的主任,那里花销虽少,但效果拔群。 最终在闺蜜的陪同下,张丽瞒着丈夫,缴费2.8万预约了之后的隆胸手术。 交完费后张丽还打趣闺蜜:这么热衷劝我来这里做手术,老实交代拿了多少好处费? 闺蜜一下子尬住了,表示确实有一点介绍费,到时候分给你。 手术完成后闺蜜真的给张丽转了2000元。 不出意外的话,意外很快发生。在家休息的张丽突然觉得胸部一阵不适,忙打电话咨询对方。 对方听完张丽的症状后,表示这是正常的,吃点消炎药或打下点滴就好了。 张丽按照对方的要求吃了消炎药,发现一点作用都没有,胸部反而更疼了,就强撑着来到家附近的三甲医院,准备做个全面的检查。 检查结果很快出来了:张丽全身血液指标严重异常,体内感染紊乱,确诊为隆胸并发症。 最后在大夫的建议下,张丽含泪做了切除手术。 更雪上加霜的是在手术后,大夫表示还有再次感染的可能,到时候就需要全切了。 等身体康复后,张丽拿着手术报告找到整形方索赔,对方完全无动于衷,只愿意拿出一万用作赔偿。 事后工作人员还透露这单手术,闺蜜最终拿到了10200元的好处费。 张丽这才想起来联系闺蜜询问情况,可尝试联系对方时才发现已经被拉黑。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何判定整形机构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该事件中张丽在发现不适后,及时咨询了整形机构,对方给出了这是术后正常反应的判断,只需吃点消炎药或打点击即可,这种没经证实的错误回复,导致张丽没有及时治疗,身体的健康权遭到了严重侵犯,整形机构依法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里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如果能证实是整形机构在隆胸手术中操作失误,或者术前没有客观评估张丽的身体情况,导致对方被确诊为隆胸并发症,这种情况就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这包括张丽的手术费、疗养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全部损失。 2、如何判定闺蜜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诱导患者到特定医疗机构就诊,骗取患者财物,构成诈骗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闺蜜为了那1万元的介绍费,多次鼓动张丽做隆胸手术,没有告知对方手术的风险不说,反而宣传对方花销少、效果好,其行为完全符合医托的全部特征,依法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新消息,张丽已向当地卫健部门投诉了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事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那么,对于这种事你怎么看?评论区见!
江苏盐城,女子在闺蜜的怂恿下,花2.8万做了个隆胸手术,不料术后发现身体不适,检
梅姐说法
2025-10-11 0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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