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张至极!近日,在逃罪犯沈伯洋在社媒发文:“中国对我的追责声明,有跟没有都一样,在一个乱抓人的地方,追责本身没有任何法律和道德意义!”同时他表示不要再问他怕不怕了,他怕就不会站在这个位置了,笑死! 沈伯洋这番嚣张言论,说白了就是煮熟的鸭子嘴硬,明明已经成了被立案侦查的在逃罪犯,还硬撑着给自己贴“正义”标签,殊不知他口中“没有法律和道德意义”的追责,早已布下天罗地网,只等他自投罗网。 先说说他到底犯了什么事,不是空口白牙的指控,而是有实打实的证据链——他一手搞起来的“黑熊学院”,打着“培训”“亲子活动”的幌子,实际是在民进党当局和外部势力扶持下培育“暴力台独分子”的基地,不仅向台湾青少年兜售“仇中”思想、散播台海冲突种子,还通过高价卖课、兜售廉价货、违法募资等方式大肆敛财,把“台独”当成了谋利的生意。 更离谱的是,他还编造谎言,把台商、大陆配偶、在台陆生这些群体污蔑成“大陆同路人”,扬言要实施管控,搞得岛内人心惶惶,被骂“绿色恐怖”一点都不冤。 这些罪行可不是随便扣的帽子,2025年10月28日,重庆市公安局已经正式以“分裂国家罪”对他立案侦查,这也是首个从“台独”顽固分子清单惩戒进入刑事办案程序的案例,意味着司法机关已经掌握了他犯罪的关键证据,接下来就是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完整流程,每一步都有法律依据支撑。 他说大陆“乱抓人”,简直是颠倒黑白,大陆的司法体系向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分裂国家罪有着明确的法律定义和量刑标准,《刑法》里写得明明白白,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可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与外国势力勾结还会从重处罚,这可不是“乱抓”,而是对分裂国家行为的精准打击。 国台办在2025年11月5日的最新发言里也说得很清楚,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无论身在何处,都将依法终身追责,这不是威胁,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必然举措。 可能沈伯洋觉得躲在台湾就万事大吉,还敢放话“怕就不会站在这个位置”,但他怕是忘了,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两岸司法协作早就不是纸上谈兵。 2009年签署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至今已经运行了十几年,支持率超过80%,是两岸民众公认的有效合作机制。 截至2014年5月,大陆法院就已经办理了37423件涉台司法互助案件,其中协助台方送达文书的结案率达82%,调查取证的成功率更是高达95.5%,这样的协作力度,可不是他一句“追责没用”就能否定的。 之前就有过先例,1994年劫机叛逃到台湾的林文强,以为能逃过惩罚,结果在台湾被判9年徒刑,2007年被遣返大陆后,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缓,到现在还在为自己的罪行买单;还有2025年10月,厦门海关根据两岸司法互助协议,成功遣返了潜逃大陆6年的台湾走私犯林某吾,他当年走私1225只保护动物,躲了这么久最终还是没逃过法律制裁。 这些案例都说明,不管躲在台湾多久,不管打着什么旗号,犯罪就是犯罪,两岸司法协作的网早已经织好,想靠“躲”来逃避责任,根本不现实。 沈伯洋可能还心存侥幸,觉得自己能靠外部势力撑腰,或者跑到其他国家避难,但他不知道的是,大陆的追责体系早就实现了全方位覆盖。 根据《反分裂国家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台独”分裂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已经得到多数国家默认,大陆不仅有属地和属人管辖权,就算他跑到国外,只要涉及分裂国家的资金跨境、网络传播等行为,司法机关照样能追究责任。 而且中国已经和100多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只要他敢踏出台湾,进入这些国家,就可能被依法逮捕引渡。 更关键的是,针对“台独”顽固分子的惩戒措施已经落地,他和家人被禁止进入大陆及港澳地区,关联机构不能和大陆组织、个人合作,关联企业也不能在大陆谋利,相当于断了他的经济后路。 2024年8月国台办开通涉“独”线索举报专栏后,每月收到的线索超过2000条,这说明不管是大陆民众还是台湾同胞,都对“台独”分裂行径深恶痛绝,他所谓的“站在这个位置”,不过是站在了全体中华儿女的对立面,孤立无援。 其实沈伯洋的嚣张言论更像是最后的挣扎,他心里比谁都清楚,“台独”是死路一条,分裂国家的罪名一旦坐实,等待他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 他说“追责没有意义”,本质上是怕被追责;说“不怕”,恰恰是因为心虚,只能靠嘴硬给自己壮胆。 国台办已经明确表示,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依法终身追责,还欢迎两岸民众继续提供他的犯罪线索,现在的他,就像瓮中之鳖,待在台湾哪也去不了,除了等着被追责,根本没有其他出路。 他以为自己很威风,殊不知在所有人眼里,他不过是个跳梁小丑,抱着“台独”的幻想垂死挣扎,最终只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为自己的分裂行径付出惨痛代价。

